擅改爐頭 鏞記罰款1萬
【明報專訊】燒鵝老字號中環鏞記酒家去年被環保署人員發現擅自改裝廚房爐頭,卻沒向環保署呈交相關圖則,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鏞記早前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未經許可而安裝、更改或修改火爐」傳票控罪,昨被罰款1萬元。鏞記的代表律師求情稱,已將新圖則交予環保署並獲批出相關牌照。
補交圖則已獲批
鏞記的代表律師昨指出,1977年鏞記曾獲環保署批出相關牌照,至去年被環保署發現廚房爐頭數目由51個減為41個。律師又說,鏞記一向有委託顧問公司處理出牌事宜,但該顧問公司在爐頭數目更改後沒向環保署呈交相關文件,以致鏞記被票控。事後鏞記已呈交最新圖則,並已獲環保署審批。裁判官有鑑於鏞記初犯,控罪不嚴重,遂判處罰款1萬元。
傳票指出,鏞記酒家集團有限公司前年11月12日至去年7月9日,未經許可安裝、修改或更改火爐或煙囪,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
【案件編號:ESS3389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