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題寫作:二十年後的我
【明報專訊】「這十年來做過的事/能令你無悔驕傲嗎」相信很多人都聽過《給十年後的我》這首歌,可是誰又能預知未來?今天,我仍是個中學生,所過的都不過是輕描淡寫的生活罷了——上課、補習、校隊練球、與朋友談天說地、希望能夠早日長大、離開父母、渴望能得到自由……
二十年後,我可能已經成家立室、供養父母、養育自己的妻兒;我可能找到一份安穩的工作,日以繼夜,再夜以繼日在職場上打拼;我可能只顧掙錢,不看電影,不去日本旅行,安分守己地做三十年「樓奴」。這些生活看似是每個香港成年人的縮影,都是隨波逐流,我還能看見理想生活嗎?還能看見的是更多束縛和枷鎖,並不是自由。
人大了,做任何事前都會三思。買食物前先看營養標籤,要「三高一低」,並留意自己血糖和膽固醇指數;跟上司說話前,要先思考應說什麼話,每個字也要運用「語言偽術」;旅行只會去名勝古蹟,不敢走過烽火大地,更不用說玩極限運動。
假如二十年之後會失去自我,失去率性,失去自由,你還會想快點長大嗎?
評語
資深中文科主任蒲葦:從想早日長大、逃離父母(想當然以為這就是自由),到不敢長大,以免失去自己(做樓奴),流露了率真的掙扎和矛盾。作者以現在的我和二十年後的我作對比,順理成章,形象鮮明,令人會心微笑(筆者剛好大他超過20年而有以上症狀,唉!)
文章句法尚能靈活多變,如「失去自我,失去率性,失去自由,你還會想快點長大嗎?」以排比句氣勢接出詰問,概括有力。文章不足之處是過於直接陳述,倘能經營些文學手法,境界將更上層樓。
編輯部:人要成長,難免要付出代價。同學的文字充分表現出十多歲少年的率真,同時流露了他對未來的不安,以表達個人情感來說,寫得不錯。惟可刪去部分冗字(如原文「與朋友在談天說地」的「在」),令短文更簡潔。
文:林俊傑(荃灣聖芳濟中學,中五)
文字整理:陳綺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