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地漢持偽造的廉署人員證件來港,卻將假證遺留的士上,被揭發管有虛假文書。他早前承認控罪,主任裁判官昨裁決時稱,被告在明知會令人誤以為他是廉署人員的情G下,仍然持假證外出,而偽造的證件不應視為玩具卡或者收藏卡。 主任裁判官錢禮稱,持工作簽證來港任職金融分析師的王驍(23歲),於2011年底已經知悉廉署為真實存在的機構,惟至今年初仍然持有涉案的假證及另外兩張偽造證件。主任裁判官認為,不能接受王以「為滿足年少時想成為警察」的願望為由而持有假證件,基於案情嚴重,判處王即時入獄3個月。 【案件編號:ESCC2733/1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