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催淚彈傷皮膚 誤用致命
【明報專訊】警方周日施放了87枚催淚彈企圖驅散群眾,警方稱施放催淚彈是「最低武力」,行政會議成員羅范椒芬亦強調催淚彈沒後遺症;然而,美國杜克大學麻醉學教授、催淚彈專家Sven-Eric Jordt(圖)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香港警方使用的CS型(學名為磷——氯代苯亞甲基丙二)催淚彈可能引起化學性皮膚灼傷,要數星期才痊癒,反覆被射中更會引發嚴重併發症。而且香港人口稠密,他擔心使用催淚彈會造成大範圍的健康不良影響。
警方表示,使用武器有嚴格準則,給予適當警告及足夠時間給衝擊警方防線人士離開,又指在別無選擇下才使用武器。
《警察通例》有關使用催淚化學劑的規範,指「必須緊記,催淚溶液並非絕對無害」,並要符合程序手冊及內部保安手冊有關使用武力程度的規定。
催淚彈供應商檢討出售政策
另外,向香港出售催淚彈的英國公司Chemring Defence發言人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會檢討出售催淚彈的政策。發言人稱,其產品銷售受到英國政府的嚴格管制,包括出口牌照與產品使用者的認證。本報追問該認證有否列明應在什麼情G下才可使用催淚彈,發言人稱要再了解文件細節才能評論。催淚彈屬化學武器,在1993年《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列明禁止在戰爭中使用催淚彈,但沒有禁止在本土處理暴動時使用。
美國杜克大學Sven-Eric Jordt教授接受本報電郵訪問時稱,香港警方所用的CS型催淚彈,會刺激眼睛、皮膚有疼痛感的神經末梢,以及鼻、口、喉嚨處的黏膜,除會疼痛,亦令到眼睛、嘴巴及氣道不自主地閉合和透不過氣,以及引起化學性皮膚灼傷,需要數星期才能痊癒。他更指出,有些人會出現類似哮喘症狀,包括呼吸短促及支氣管收縮,反覆被射中更會引發嚴重併發症。
人密集傷害大埃及曾致30死
他表示,一些研究發現,患哮喘、肺病的人及吸煙者,均是受到催淚彈傷害的高危人群,而在封閉空間使用催淚彈更會致死,例如2013年埃及抗議活動中,首都開羅警方曾向囚犯卡車投擲催淚彈,導致超過30人死亡。
Jordt又說﹕「香港是世界上人口最稠密的城市,人口多元化,有兒童、孕婦、也有老人。我非常擔心在如此稠密的環境中使用催淚彈,會出現大範圍的健康不良影響和傷害,以及無法預知的長期效應。」
一旦被催淚彈射中而出現灼傷,Jordt建議快速用純淨水或鹽水}洗受傷部位,並脫掉沾染了化學品的衣服(見表)。他說,有些示威者會穿醋浸泡過的服裝,以及用牛奶}洗身體部位,但未能證實這做法能否防止灼傷。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