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第三方仲裁 城規准樓面擴逾倍
【明報專訊】林嘉芬今年5月底向城規會申請,由她和丈夫聯名擁有的錦田地皮,可建樓面由原來3間村屋的3480平方呎,大增至興建4間村屋7840方呎。這申請7月25日於城規會鄉郊小組審理,記者當日在場透過電視觀看部分過程,有委員質疑,申請人為地政總署官員,審批宜避嫌,交由第三方仲裁。但小組主席兼規劃署長凌嘉勤說﹕「申請人的身分並不屬我們考慮。」結果,這申請僅5分鐘便獲拍板通過。
規劃署長:身分不屬考慮
7月25日在城規會北角總部舉行的會議,有電視直播,記者可即時觀看,身兼城規會鄉郊小組委員的林嘉芬,一直有份出席會議,直至當日下午3時許審理林的申請時,她便避席。
會上,鄉郊小組委員之一雷賢達說,「不要介意我這樣問,因為申請人在地政署」,主席凌嘉勤即時插話說,「申請人的身分並不屬我們考慮」。雷說﹕「我知道,雖然現時不是由她自己審批,但都由她任職的同一部門地政署去批准,公眾方面好可能會提出這個質疑,我建議這個案件要先來一個仲裁。」雷續表示,交由第三方仲裁,可審視這申請過程是否夠透明。不過,主席凌嘉勤再次表明不會考慮申請人身分,然後詢問各委員還有沒有問題後,各委員未有再發問。
決策維時5分鐘
隨後會議進入「決策階段」,按慣例暫停電視直播,維時約5分鐘。復播後,小組已通過林嘉芬的申請。
記者其後向城規會及規劃署書面查詢,為何沒有接納由「第三方仲裁」的要求,城規會和規劃署均沒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