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廚藝學院女生不滿被同學取笑衣著似妓女,召來當時的男友及同學毆打對方,包括淋水、掌摑及以鐵枝襲擊等。女生早前承認普通襲擊及傷人等4罪,昨被判18個月感化。 案情指今年4月15日,16歲被告遭男同學取笑衣著似妓女,其後被告偕男友及數名同學在學院更衣室內圍毆該同學。被告先後用水淋及掌摑事主,其後用衣架及鐵枝襲擊事主,事主被打至入院,眼眉縫了3針。當晚被告男友即以她「太暴力」為由與她分手。 代出頭前男友稍後判 被告早前表示願頂證已分手的男友,其郭姓前男友(16歲)早前否認控罪,審訊後被裁定襲擊及刑恐3項罪成,押後至本月25日判刑。 辯方呈上求情信,被告哭說已知錯,願承擔後果。她早前被還押兩周索取一系列報告,雖更生中心及教導所報告都表示願收被告,不過裁判官溫紹明指被告年紀尚輕且坦白認罪,故判被告感化18個月,其間須守宵禁令。 官:憎人無錯 不可用暴力 裁判官問被告是否憎恨受害者,又說「憎佢(受害者)都無錯,不過憎佢之餘都要憎自己點解咁蠢」。他告誡被告未來或會遇見更不講道理的人、聽到更難聽的說話,但不可用暴力解決問題。 【案件編號:ESCC14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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