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問快答:動物友善政策
【明報專訊】近年愈來愈多人關注動物權益,有人認為香港的動物友善政策十分落後,在保障動物權益及公眾教育方面極需進步。你知道什麼是動物友善政策嗎?
Q:香港有多少人飼養貓狗?
A:據政府統計處2018年調查,本港有24萬戶有養貓狗。
(請看附圖二)
Q:我可以帶寵物進入任何公眾地方嗎?
A:不可以,例如在公共交通工具及餐廳,均有攜帶寵物的限制。
公共交通工具方面,專營巴士及港鐵禁止乘客攜帶寵物,導盲犬除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如公共小巴、的士及非專營巴士等,可由營辦商自行決定是否容許攜帶寵物。渡輪方面,共有18條離島及港內線渡輪服務容許乘客攜同寵物登船,佔所有常規渡輪航線超過八成。的士司機則可酌情決定是否接載動物,並可根據收費表要求乘客繳付附加車費。
餐廳方面,根據香港《食物業規例》,任何人不得帶狗進入任何食物業處所,從事食物業的人不得明知而容受或准許狗在任何食物業處所出現,導盲犬及或執行法定工作的狗(如警犬)除外。
此外,公共房屋實施的屋h管理扣分制視養狗為扣分項目,違例租戶會立即扣5分。政府只容許租戶飼養不會危害健康及造成滋擾的細小家庭寵物,例如貓、兔子及雀鳥 (鴿子除外)等。租戶如欲養貓,必須先安排貓接受絕育手術。
Q:香港有什麼與保護動物相關的法例?
A:香港有多則保護動物的法例,包括《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公眾衛生(動物及禽鳥)條例》、《貓狗條例》、《動物羈留所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等。
動物權益涉及道德問題,每人對保護什麼動物、如何保護、為何要保護等問題均有不同見解,設立保護動物權益及保障動物福利的法律,可教育及向市民說明什麼是社會可接受和正確的行為。例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是保障本港動物權益的主要法例,在此條例下「殘酷對待動物」可分為虐待、疏忽照顧、不適當地運送、打鬥及動物進口,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知識增益
寵物友善車廂
部分國家允許乘客攜帶寵物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例如英國、瑞典等,而芬蘭則設「寵物車廂」。芬蘭國營鐵路公司VR每一班列車均設特定的寵物車廂,攜同寵物的乘客必須乘搭寵物車廂。乘搭短程火車的乘客可免費攜帶,長途的則需付4至8歐元(約35至70港元)。
立法會議員梁美芬2022年曾向政府查詢是否放寬容許攜帶寵物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的條例,政府回覆表示需平衡各方需要,因本港公共交通工具載客量大,要顧及寵物在局促狹迫的乘車環境的反應,以至對其他乘客可能產生的影響。
(本網發表的作品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智學公民 第07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