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男友認燙童 女友自辯 「不信是騙徒 幸結識大律師」
【明報專訊】曾逼兒子自瀆的前男警承認在浴室用熱水燙傷同居女友的女兒,時任女友涉未及時帶女童診治。她否認虐兒,昨在區院續審。女被告自辯重申,不覺得男被告是騙徒,並形容自己「好幸運」能結識大律師男友。對方稱認識黑社會主事人,令她害怕和不敢擅自離家,但她稱直至男被告被捕,亦沒有帶女兒求醫。
指男友識黑社會 不敢擅離家
男被告F.S.L.(49歲)早前承認虐兒罪;女被告W.N.M.(33歲)否認虐兒罪。女被告將押後至10月17日裁決,同日處理男被告判刑。女被告前日自辯稱,2019年11月,她在社交平台結識男被告,他聲稱從加拿大返港,並擔任執業大律師。
女被告昨繼續自辯稱,她每天都替當時5歲的女兒X洗澡,2020年5月X被熱水燙傷時哭泣,她的皮膚泛紅但未脫皮。女被告知悉X感到極之疼痛,惟傷勢沒她想像中嚴重,所以沒有送X到醫院治理。她又指案發時女兒謊稱「叔叔(男被告)叫我唔好搞水掣」。法官陳廣池質疑,被告意指女童忍受極大痛楚下仍說謊保護男被告,被告澄清女兒沒完整說出事件。她翻看X傷勢照片,表示心痛、難受。
稱誤信男友 帶女求醫礙撫養權
女被告重申之前不知男被告曾向兒童作出猥褻行為,或是騙徒,誤信男被告判斷,顧慮X的撫養權等而沒帶X入院,她不清楚X的傷口會否受感染。她又稱X的傷勢日漸好轉,以為X已獲適當的醫療治理。
【案件編號:DCCC 3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