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員熱水燙童案 女友稱被阻求醫 否認虐兒 指遭男友性侵未報警
【明報專訊】曾涉威嚇兒子自瀆的前男警承認在浴室用熱水燙傷同居女友的女兒,時任女友涉未及時帶女童診治,她否認虐兒罪,昨在區院續審。女被告自辯稱,男被告以疫情為由阻止她帶女兒求醫,若求診不用指望從前夫手上爭取女兒撫養權,令她擔心無法和女兒相見。女被告透露曾遭男被告性侵,惟無報警。
男被告F.S.L.(49歲)承認虐兒罪;女被告W.N.M.(33歲)否認虐兒罪。庭上播放女被告女兒X(案發時5歲)的錄影會面片段,X稱呼男被告為叔叔,形容他「好惡」,是「衰人」。男被告曾指X嘔出食物和不聽話,於是用熱水燙她,又大力打X,因她頑皮和不願起H等,及試過不給X食物。
自言缺醫療知識 信男友聯絡醫生朋友
X憶述,案件發生於2020年5月,媽媽在家中替她洗澡期間聊電話,叔叔走進浴室「開熱水爐淥我」約10秒,熱水燙至右半身「甩晒皮」,她「好痛好驚」,但叔叔按蚍鬗臙w,不准X關掉,X受驚大叫。X調低水溫}身,媽媽再進浴室時幫她}洗傷口,媽媽和叔叔亦為X塗燙火膏和類固醇。
女被告出庭自辯稱,中五畢業後修讀美容文憑,2019年尾在社交平台「Uplive」結識男被告。他自稱從加拿大返港任執業大律師,翌月兩人同居。女被告稱,案發時在浴室外聽到男被告叫「唔好搞水掣」,X高呼「好熱」。女被告聽到X大叫後返回浴室,男被告立即轉用冷水,她缺乏醫療知識,只懂坐在馬桶幫X淋身降溫。
謂男友稱疫下醫院危險 或失撫養權
女被告引述,男被告稱新冠疫情期間醫院危險,阻止她帶X診治,如堅持求診,「唔使旨意爭到女兒撫養權」,令她擔心無法見到X。男被告稱有急救資格,熟練洗傷口方法,並聯絡醫生友人,女被告相信有醫生跟進X傷勢。男被告曾叫她替X拍照,欲投訴業主,指熱水爐故障令X受傷。
女被告透露,男被告案發前稱她的首飾遭「落降頭」,他認識茅山法術並稱可請人淨化,女被告遂交出金錢和信用卡。男被告聲稱是「某社團大佬麉揖J」,刪去她手機內男性聯絡人。女被告自言曾遭男被告性侵,但免事情複雜而沒報警。她一直相信男被告,本案發生後始知對方是警員及被定罪。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3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