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總會須冠「中國香港」 7月為限 不跟或影響資助
【明報專訊】繼早前接連發生國際賽事播錯歌事件,港協暨糽e會向轄下體育總會發出處理國歌及區旗的新指引。港協暨奧委會近日去信轄下體育總會,要求所有體育總會今年7月前冠用「中國香港」,否則未必符合資格獲資助。港協暨奧委會義務秘書長楊祖賜回覆本報查詢稱,相信半年時間足夠讓體育總會改名,又說各總會都會配合。
楊祖賜料夠時間 王敏超憂未改齊
《南華早報》昨報道,港協暨奧委會去信體育總會,要求港協暨糽e會轄下體育總會冠以「中國香港」名義參與活動,信中引述《基本法》第149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教育、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專業、醫療衛生、勞工、社會福利、社會工作等方面的民間團體和宗教組織可同世界各國、各地區及國際的有關團體和組織保持和發展關係,各該團體和組織可根據需要冠用『中國香港』 的名義,參與有關活動」。
報道引述梁祖賜稱,香港1997年回歸後已是中國一部分,惟至今只有少數體育總會以「中國香港」為名,認為現時是時候改變,他又稱體育總會接受公帑資助,認為有責任使用適當名稱,否則應離開該會,又說「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自1999年起沿用至今。
83總會 逾60未冠
港協暨奧委會副會長王敏超接受本報查詢稱,認同該會轄下體育總會應冠以「中國香港」為名,認為更適合,但他說現時仍有不少體育總會未有改名,而改名需時,例如要召開大會,未知今年7月前是否有足夠時間讓所有總會改名。
據港協暨奧委會網頁,現時轄下共有83個本地體育總會,當中只有17個冠用「中國香港」,例如中國香港體操總會、中國香港游泳總會、中國香港單車總會有限公司等,餘下60多個總會顯示未有加入「中國」,當中「香港中國國術龍獅總會」以「香港」開首,未知是否符合新規定。
早前香港欖球隊出戰國際賽事接連發生國歌出錯風波,港協暨奧委會去年11月向轄下體育總會發出新指引,規定總會人員嚴格遵從於比賽前後處理國歌及區旗的做法,包括發現大會出錯時要雙手做出「T」字或交叉手勢示意錯誤,如主辦方未有更正全隊須離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