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縮短生地變熟地時間 下周首讀 團結基金歡迎 環團批收窄公眾諮詢
【明報專訊】政府多個基建項目包括「北部都會區」及「明日大嶼」陸續上馬,以加快土地供應。發展局年初提出多項精簡土地開發法定程序修例建議,局方昨公布《2022年發展(城市規劃、土地及工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涉6項條例,包括處理收地反對意見可與法定規劃程序同步;規定改劃申請只能由土地擁有人或擁有部分業權的人提出;容許法定規劃圖則可局部核准;准工程未獲撥款前可收地,及准「邊填海、邊規劃」等 (見表)。發展局發言人料,若落實簡化程序建議,一般項目由「生地」變「熟地」時間由最少6年減至4年,新發展區等大規模項目由13年減至7年。
一般縮至4年 大項目減半至7年
有關草案今日刊憲,下周三於立法會首讀,政府目標明年上半年通過草案。有環團批評草案大幅收窄公眾發表意見機會,對此感失望;而團結香港基金則表示歡迎,認為是務實回應市民對加快土地房屋供應的懇切期盼。
發展局今年3月曾向立法會簡介初步法例修訂建議,並指在充分考慮公眾及持份者如環團等意見後,最新循5個方向修訂現有程序,包括精簡及縮短法定時限;避免重複性質相近的程序;明確在法例授權政府可同步進行不同程序;改善不一致或不清晰的安排,及精簡其他雜項程序。
對比年初提出的條例草案中,當時草案容許城規會挑選公聽會的出席者,以及合併處理不同法定程序下性質相近的反對意見;但最新草案容許公聽會繼續開放予所有申述人參與,並沒列明要合併反對意見。發展局發言人解釋,聆聽各界意見後,認為不同法定機制考慮的因素亦不同,故最終取消有關做法。
長春社:邊填海邊規劃易失誤
另外,城規會製圖過程只邀請公眾作一輪申述的建議,以及《收回土地條例》下的反對意見須由土地擁有人提出,則繼續保留。發展局發言人指出,因應過往經驗,第二及第三輪的申述大致相同,故只邀請公憫@一輪申述。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表示,最新草案反映政府未有尊重規劃精神,並凌駕規劃概念,有違一向的規劃程序。他以填海為例,填海為不可逆轉的工程,更加彰顯規劃重要,若容許邊填海邊規劃,萬一出現規劃失誤,則無可挽救。本土研究社亦批評,涉及填海及收地相關條例的修訂,將嚴重影響公眾利益。團結香港基金土地及房屋研究員許雅婷表示,有關措施預計可望縮短8至18個月不等的時間,雖確實加快土地供應,但相對於長達10多年的發展周期,仍是杯水車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