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未定先招標 天橋項目多耗10億 研究後3條改建4條 議員轟規劃失誤致浪費公帑
【明報專訊】最新一份審計報告發現,土木工程拓展署未敲定安達臣道發展工程計劃的行人天橋設計便招標,批出合約後大幅修改3條行人天橋設計,並增建一條天橋,導致原有合約工程更改,須支付7010萬元趕工費及解決承建商提出的申索。增建多一條天橋後,兩項工程合約開支合共約30億元,較最初計劃的工程合約金額多出近10億元。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情G不理想,浪費大筆公帑,促政府汲取教訓。
根據審計報告,土拓署2007年招標前已收到不同持份者對安達臣道發展工程計劃的行人天橋設計的意見,例如質疑興建3條天橋是否足夠。不過,為配合2015年公屋入伙時間表,土拓署未敲定行人天橋設計,便於2007年就行人天橋工程招標,2008年初向承建商A批出工程合約A,當中須興建3條行人天橋,合約金額涉28.443億元。
顧問發141份更改令 承建商索延期費
房屋署2009年完成交通檢討研究,建議大幅改動天橋設計,並增建一條天橋,運房局接納改動。因應3條天橋設計大幅改動,施工時顧問在合約A下發出141份更改令,修改工程細節,涉款1.86億元。政府亦支付2310萬元趕工費及4700萬元解決承建商A提出延長合約相關的申索。
牽涉首3條天橋工程的合約開支最終達28.442億元,較最初多7.813億元。至於第四條天橋工程合約B,最終合約金額為1.679億元,也較最初多1610萬元。
審計署建議土拓署日後應考慮持份者意見及相關研究結果,在合約招標前敲定工程設計,以避免大幅改動設計及引致申索,又指工程項目有迫切時限,部分工程細節未敲定下,慎重考慮處理措施,以期減低於合約批出後因設計大幅改動而衍生的風險,例如重大工程更改、合約申索與糾紛。土拓署長同意審計署的建議。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觀塘區議員顏汶羽批評情G不理想,質疑最初規劃失誤,導致最終大幅動更改設計,結果浪費大筆公帑,促政府汲取教訓。他認為即使未來政府建屋要「提速、提效、提量」,也必須在投標前落實工程設計,不應在投標後大幅變動設計,應透過其他行政程序提速。
土木及結構工程師倪學仁相信今次工程前期規劃及準備不足,不太完善,導致最終設計大變,認為事件反映前期規劃及準備「必須畀足時間」。他說政府想加快興建公屋,不過未來興建設施時,應避免為趕工而縮短前期規劃,若為趕工「可能會得不償失」。
4天橋升降機3年停183次
顏汶羽:超負荷需考慮增建
另外,審計報告發現行人天橋工程完成後有其他問題,2019年1月至去年12月期間,4條行人天橋的升降機服務曾暫停183次,暫停時間介乎6分鐘至242小時,平均為10小時,當中78%涉及機件故障須維修。
審計署認為路政署須與機電署繼續密切監察升降機是否正常運作,按需要採取改善措施。顏汶羽表示,相關升降機使用量太高,促政府跟進需否興建更多升降機應付人流。
明報記者
(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