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連串延誤 引發大量投訴 解釋似是而非 就是不願賠償
聯邦法規:延誤3小時以上 乘客最高賠千元
飛美航班取消加航拒賠 乘客擬向運輸局投訴
【明報專訊】一名要從多倫多飛往美國的旅客,航班據稱因「不可控的原因」而被取消,事後加拿大航空公司拒絕賠償。該旅客表示,加航是不斷轉變延誤理由,之後就說「不可控的原因」。
來自卑詩省的阿嘉德(Scott Aalgaard),7月5日從多倫多飛往美國康涅狄格州(Connecticut)的哈特福德(Hartford),但當天加航給他發去電子郵件稱,航班由於「不可預見的維修問題」而延誤。
到了下午,延誤原因變成了「人員限制」或「健康和安全措施」。3天後,加航通知阿嘉德,他的航班被取消是因為航空公司無法控制的「勞資糾紛」。而阿嘉德則認為,沒有跡象表明存在任何形式的勞資糾紛。
「在我看來,這家公司就像是在向牆上的一張大海報投擲飛鏢,想隨便找個什麼理由,看看能不能用來搪塞過去。」
根據聯邦法規,航空公司必須為航班延誤3小時以上的乘客賠償最高1000元。據此阿嘉德和他同行的妻子、女兒,每人都應能獲得700元的賠償。
但是,如果造成延誤的原因是不可預見的機械故障等問題,航空公司就無需賠償。
近期加拿大一些機場混亂不堪,出現連串的航班延誤和取消,引發了乘客的大量投訴,而一些航空公司提供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解釋,總之就是不願賠償。
阿嘉德對加航的答復很不滿意,向加航提出了申訴。如果還是被拒絕,他計劃要向加拿大運輸局 (CTA) 提出投訴。
「我不希望加拿大成為一個大公司可以隨心所欲編造故事的地方。」
加拿大於2019年推出航班延誤賠償規則,之後數以千計的航空乘客就向加拿大運輸局提出投訴。
2021年11月,CTA在對加拿大所有主要航空公司進行了長時間調查後宣布,沒有發現航空公司有「故意誤導乘客」的證據。
但該機構也表示,向乘客提供的航班延誤信息,大部分「不充分、過於簡單且不清楚」,航空公司必須「足夠詳細地」解釋航班中斷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