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GBA新聞:可複製自貿區措施 粵13市設聯動區
【明報專訊】設有前海、橫琴、南沙三大自貿區的廣東省,早前宣布額外在13個城市設立廣東自貿試驗區聯動發展區。廣東省商務廳列出62項「改革創新事項」,允許各市選擇部分自貿區措施複製到本地,變相等於將自貿區擴大。62項「改革創新事項」當中有8項還與粵港澳合作有關,包括允許試行香港工程建設管理模式、支援港澳銀行機構在聯動發展區內設立分支機構等,意味港澳企業北上發展空間更大。
明報記者 林迎
62項「改革創新事項」8涉港澳合作
廣東省政府上月底批准在廣州、深圳、珠海、汕頭、佛山、韶關、惠州、汕尾、東莞、中山、陽江、湛江、茂名共13市設立廣東自貿試驗區聯動發展區,部分佈局在粵東、粵西、粵北,但位處大灣區內的江門和肇慶並不在列表上。廣東省商務廳長張勁松表示,聯動發展區是要複製、推廣自貿試驗區的先進經驗,共同實施一批協同創新項目。
張勁松稱,廣東自貿試驗區自2015年成立以來,各項經濟指標位列全國前列,每年稅收超過1000億元(人民幣,下同),外貿進出口近2萬億元,實際利用外資超過550億元;制度創新方面,累計有584項成果,41項已複製到全國, 146項推廣到全省,而本次有62項改革創新經驗將推廣到聯動發展區。
允試行港工程管理模式
支援港澳銀行設分支等
張透露,62項改革創新經驗中有8項針對粵港澳合作,都是在自貿區相當成熟、已取得實效的措施,例如允許試行香港工程建設管理模式、支援粵港澳科技創新合作、支援港澳銀行機構設立分支機搆、支持粵港澳保險機構合作開發跨境醫療保險產品等,「放到聯動發展區進行推廣,我相信對港澳企業是一個很大的吸引」。他表示,聯動發展區與自貿區的產業聯動將為港澳企業提供更多機遇,因為聯動發展區會利用自貿區在金融、航運物流、資訊科技、專業服務等領域的優勢資源,「這些產業中的現代服務業也是港澳企業的優勢和特長,在聯動發展區過程中,港澳企業肯定會找到用武之地」。
廣東省今次設立聯動發展區並非「一刀切」,而是考慮到各市差異,13個市自行評估62項改革創新經驗,再決定落實與否,最多的珠海將採納當中59項,廣州58項,深圳56項,最少的汕尾35項,較多被採納的是投資、貿易便利化措施。
從各市公布的情形看,聯動發展區與自貿區部分重疊,例如廣州聯動發展區包括人工智慧與數字經濟試驗片區、中新廣州知識城、空港片區、南沙科學城,共119平方公里。深圳則包括前海合作區擴區範圍、鹽田臨港片區、鹽田港區及沙頭角深港合作區、坪山高新區,面積亦約119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