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均復電倘超85分鐘 推算可罰款千萬
【明報專訊】新界西北多區大停電由前晚事發至昨早恢復供電,歷時近13小時。按政府與兩電簽訂的《管制計劃協議》(下稱協議),當中就中電的客戶服務表現設有賞罰機制,前日大停電有可能觸及「供電可靠性」及「恢復供電」的獎罰,當中「恢復供電」已超出協議中復電多於85分鐘上限的指標,按機制最多可扣減8%准許回報的0.015%作罰款,若以中電去年本地電力業務錄得84.9億元推算,中電或被罰款約1600萬元。
環局:賞罰機制以年度結算
環境局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根據協議,政府與中電每年都會就技術、環保及財務方面的表現作核數檢討,當中包括電力公司客戶表現,並設有賞罰機制。由於今次停電原因仍在調查,而協議內的賞罰機制是以年度結算去計算,政府會在有關年度的核數檢討內跟進,並審視今次停電事件會否觸及相關獎罰機制。
大停電由前晚電纜橋起火至昨早8時許全面恢復供電,長達近13小時。環境局表示,協議中的「恢復供電」表現,是以中電於該年度所達到的平均電網供電復電時間為量度標準;當該年度平均電網供電復電時間少於或等於70分鐘時,中電會獲獎勵;相反,年度平均電網供電復電時間等於或多於80分鐘時,中電會被扣減准許回報的0.01%作罰款;復電時間多於85分鐘則會被扣減准許回報的0.015%。
至於協議中「供電可靠性」表現,環境局表示,當該年度的平均服務可用指數高於或等於99.995%,中電會獲得獎勵;相反,當該年度的平均服務可用指數等於或低於99.993%時,中電會被扣減准許回報的0.01%作罰款;若指數等於或低於99.992%,則會被扣減0.015%准許回報。
世界綠色組織行政總裁余遠騁認為,今次停電只是個別事件,中電供電可靠度達99.999%,對全年平均數未必有很大影響。
(大停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