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奇藝涉違法營運 3代理人遭起訴
【明報專訊】百度旗下中國內地影視平台愛奇藝涉嫌未經台灣的經濟部許可,在台設立兩間企業經營業務,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台北士林地檢署周二(14日)提訴,要求沒收涉案在台企業3名高層員工工資,金額高達4,253萬元(新台幣,下同)。
起訴書指,北京愛奇藝2015年在台設立歐銻銻娛樂,其營運方向及員工獎懲均由北京愛奇藝科技公司核可。台調查局2017年核查歐銻銻時,愛奇藝切斷與歐銻銻之間關係。至2020年,涉案3名在台代理人再按北京愛奇藝指示成立斯翠明公司,繼續經營愛奇藝在台業務。
地檢署根據斯翠明公司員工證供及電郵紀錄,確定北京愛奇藝對歐銻銻和斯翠明公司有實際控制,並查出北京愛奇藝曾透過香港奇藝公司向代理人匯款。
檢方提出沒收歐銻銻娛樂負責人范立達、財務主管趙善真及高級副總裁楊鳴(香港奇藝公司在台辦事處負責人)2015年至2020年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