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測陽性屢光顧食店 技術員認11罪候判 fb稱食藍店 「逐隻碟『瀨』乾淨」
【明報專訊】一名28歲技術員涉嫌今年2月新冠病毒快速測試呈陽性後,仍多次外出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及光顧「富臨皇宮」、「元氣壽司」等食肆,並將使用過的紙巾和餐具照片上載至社交媒體,聲稱要「日日走去食藍店」、「元氣壽司!夠藍!夠愛國!逐隻碟都『瀨』到乾乾淨淨」等,被控11項「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被告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全部控罪,還押至7月5日判刑,以待法庭索取其背景報告。
認罪的被告林顯揚(28歲),報稱影印機技術員,被控2022年2月25日至3月1日,自知屬傳染病接觸者或受指明傳染病感染的人,即2019冠狀病毒,藉身處在上述地點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
2.24確診 不滿核酸結果遲
控方案情指出,警方於今年3月8日黃昏拘捕被告,指他於2月28日在鑽石山荷里活廣場的元氣壽司企圖散播病毒,被告在警誡後表示歉意,聲稱只是想外出用膳。警方調查被告的安心出行紀錄、信用卡及社交媒體帳戶後發現,他早於2月24日得知確診,又將快測陽性的照片上載至facebook,宣稱要每日「食藍店」,「垃圾政府,檢測成星期都螺ㄔ糬雥q個結果我,如果聽日仲係收唔到,我就日日走去食藍店,食到你畀我為止」。
被告於2月25日至3月1日,多次乘搭九巴、小巴及港鐵,到位於黃大仙富臨皇宮、翠華餐廳和鑽石山元氣壽司等食肆,將使用過的餐具及遺下的紙巾照片上載至社交媒體,並發表「元氣壽司!夠藍!夠愛國!洐髡蛣M好味道,逐隻碟都『瀨』到乾乾淨淨,咁先夠衛生」、「食到流晒鼻水,好在個碗夠大擺得落堆雲吞」等。
被告其後在警署錄取會面紀錄下稱,他曾於2月23日及25日曾分別核酸檢測及提交深喉唾液樣本,並於2月27日及3月1日先後收到陽性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並悉他須在染疫後第6及第7日,連續兩天快測取得陰性結果方能外出。
稱2.26快測陰性 澄清沒「瀨碟」
他在2月24日快速測試確診,因感困擾以及為吸引他人注意,故在facebook刊登帖文。他又強調,同月26日他到富臨皇宮用膳時,快速測試為陰性,又澄清沒有如帖文所言「瀨碟」,並就自己不顧後果而致歉。
【案件編號:KCCC 6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