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前測量師騙租津上訴得直 丈夫維持原判
【明報專訊】房屋署前女產業測量師涉串謀丈夫,隱瞞丈夫獲僱主提供的房屋津貼,並虛假聲明,欺詐政府批核自行租屋津貼申請逾17年,涉款總值近490萬元,兩夫婦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欺詐罪成,女被告判監22個月,男被告判囚25個月。兩人不服定罪上訴,上訴庭昨頒下判辭,裁定女被告上訴得直;男被告則維持原判須即時服刑,判辭更指他「試圖藉這些細節來證明自己的無知和問心無愧,是無法成立的」。
丈夫囚25月即時服刑
首上訴人為房屋署前產業測量師黃淑珍(60歲),以及次上訴人,黃的丈夫永安電腦系統有限公司前部門經理陸棟才(58歲)。
丈夫獲僱主提供租津
有可能沒如實告知妻子
首上訴方表示,原審法官因兩名上訴人的已婚年月較長,及首上訴人寫給庫務署的便箋的內容,推論她必然知道其夫領取房津。上訴庭在判辭表示,同意大部分批評。判辭指出,無論夫妻關係多好,財政方面未必一定完全互相公開。就本案而言,次上訴人知道公務員不能受惠於雙重福利,但希望增加家庭收入,所以沒如實向妻子透露這收入的性質,是一個既明顯又合理的可能,稱「原審法官必須解釋何以可把這個可能排除」,所以裁定首上訴人得直,撤銷定罪。
至於次上訴人,判辭表示,他是否知道政府對雙重福利的定義,證據相當充分。警誡會面顯示,次上訴人知道政府對房津的廣闊定義。他知道如實申報,庫務署會因為津貼是以房津為名而「咬住個字」。判辭續指,無論「永安電腦」內部行政如何鬆散、糧單和報稅表如何不反映事實,都不能成為藉口,故決定維持次上訴人原判。
【案件編號:CACC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