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脅16歲女接客 3女認扯皮條勒索 兩被告懷孕保釋 一人「篤灰」指證
【明報專訊】3名年輕女子涉安排一名任「兼職女友」的16歲少女賣淫,高峰期間兩天內接客8次,少女疑因不適拒絕接客,被勒索逾3萬元。案件昨於暫代區域法院的荃灣裁判法院審理,涉案3女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12月17日求情及判刑,以待索取她們的背景報告;其中兩人懷有身孕,獲准保釋等候判刑,餘下一人還押。庭上透露,有被告早前錄取「無損權益口供」指證同案者。
3名被告依次為黃貝兒(又名黃科恩)(20歲)、石素斯(22歲)及陳映貝(21歲)。首被告承認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為生罪,次被告及第三被告承認「控制另一人而目的在於使該人賣淫」及勒索罪。其中首、次被告現已懷孕。
庭上透露,第三被告早前向律政司提出認罪協商,今年7月5日錄取一份無損權益口供,指證同案被告。案件同月8日再訊,全部被告認罪。
控方未向兩被告披露指證口供
法官譚思樂表示,法庭要考慮第三被告是否有助控方檢控,故要求控方交代,何時向另外兩被告的律師披露該份口供。控方一度未能回答,法官對此表示驚訝,「如此重要的日子,竟然不在你的日程表」。
案情指,16歲少女X向首被告借錢不果,首被告提議X從事涉性服務的「兼職女友」。次被告及第三被告為X的中介,二人替X拍攝性感照,用於在通訊軟件Telegram招攬嫖客,並安排X出入酒店接客的車輛。去年5月,X在兩日內接客8次,收取共8000元報酬,但她稱身體不適,拒絕再接客。
事主高峰兩日接8客 事後不適
次被告及第三被告威脅X續提供性服務,否則要X賠償逾3萬元,或將X的照片貼在街上,又稱部分嫖客藏有X的影片。次被告以WhatsApp發信息稱「十二點見唔到條數,你真係等出post」,第三被告則指「你係咪要我上門搵你呀?」X最終向社工說出事發經過,揭發本案。警誡下第三被告承認犯案,亦透露X接客後感到私處不適。
【案件編號:DCCC104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