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評分排第6高於塱原 環署:未見官地樹木遭移除
【明報專訊】政府於2004年推出「新自然保育政策」,選定了12個須優先加強保育的地點,包括沙田梅子林及茅坪,該處因風水林及清澈溪流等獲得高生態評分。環保署表示,漁護署本月上旬曾巡查梅子林營地,暫沒發現周邊政府土地上的樹木有被移除的[象。
「重新建立難度」滿分
梅子林及茅坪是12個須優先加強保育地點之一,據當年的立法會文件,以3分為滿分,梅子林及茅坪的生態重要性總評分為2.25分,在12個地點中排名第6,得分高過「塱原及河上鄉」,以及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提出要成立濕地保育公園的「拉姆薩爾濕地以外的后海灣濕地」等地(見左圖)。翻查漁護署資料,梅子林及鄰近的茅坪在「天然程度」和「重新建立的難度」兩項目獲得3分滿分,因該處涵蓋原生林地及風水林,且有一道水質清澈的溪流、濱水林地等,都極難或甚至不可能再造。
新自然保育政策設「公私營界別合作」,私營機構可申請在優先保育地點中生態較不易受破壞的部分發展,但發展規模須經政府同意,且須負責長期保育和管理該地點生態較易受破壞的其餘部分。翻查資料,有發展商2005年曾申請在梅子林興建長者屋,政府最終因發展規模過大及可能影響生態等,不建議推行。環保署日前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在公私營界別合作計劃下,並沒有接獲有關梅子林和茅坪的申請。
漁署本月上旬曾視察
環保署又稱,漁護署一直定期視察梅子林的環境,留意有否破壞當地環境的非法活動,其他相關政府部門亦會根據其職權範圍即時跟進非法活動;漁護署本月上旬實地調查時,周邊政府土地上的樹木沒有被移除的[象,漁護署會加強巡視,如發現非法或破壞自然環境的活動,會即時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