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太子站首暴動判刑 青年囚40月 求情稱因見人持槌而激動 官批破壞車站角色主動
【明報專訊】前年8.31港鐵太子站衝突有多人被捕,一名現年22歲演藝學院男學生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暴動罪,並在求情時稱明白身處現場會助長他人犯案,只因見有人推撞記者及手持槌子、陘M而情緒激動。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斥,被告與示威者在車站肆意破壞,漠視法紀,且挑釁和指罵乘客,角色主動及屬前線示威者,判囚3年4個月,為首宗太子站事件涉暴動案的判刑個案。
明報記者
被告溫嘉霖承認前年8月31日在港鐵旺角站及太子站參與暴動,他另被控的刑事損壞、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普通襲擊共3罪,則獲准存檔法庭。
控方案情指出,警方反對民陣當日的集會遊行,晚上約百名示威者在旺角堵路。至10時半,有蒙面者衝進旺角站大堂,以槌等武器損珧漜撫鰽央F此時被告與其他示威者一同破壞控制室外的設施,包括有人用雨傘刺戳控制室的防盜眼,其間被告站在旁邊。警方到場後,被告與示威者衝入開往太子的列車,有示威者阻礙車門關閉及與乘客爭執,又向一名男乘客Y叫罵,片段可見Y遭人掌摑。
案發19歲 演藝生對父母自責
當列車抵達太子站,被告與示威者在月台,近距離挑釁指罵Y和另一男乘客X,X在車廂內遭箍頸受襲致刮傷。被告曾用拐杖不停敲打地面,以粗言穢語命令X及Y離開車廂。港鐵評估後稱,旺角站和太子站損玼A款共約110萬元。被告同年11月被捕,住所被搜出他案發時穿的黑衣。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為人孝順,見到不公事會挺身而出;案發時只有19歲的被告沒動手傷人,但因見有人推撞記者及手持槌、陘M而情緒激動;被告現已深感悔意,並向受影響公眾致歉。
辯方又指被告醉心戲劇及創立劇社,形容戲劇是其第二人生,他念文憑後獲演藝學院錄取圓夢,惟僅讀一年便因本案休學,或未能完成學業,建立的會付諸流水。被告亦在求情信中稱,對本案刻骨銘心,對於父母要為他憂心感到自責,失去學業已是最大懲罰,希望法庭輕判。
警:太子站事件拘69人 8人被控
姚官聽畢求情後判處被告入獄40個月,並寄語「知道你本性相當好,對演藝有抱負」,囑咐他好好反省,將來回饋社會,並稱「好多人關心你」,數名親友聞判後痛哭拭淚。
警方回覆查詢表示,截至今年8月太子站事件共69人被捕,連同上述被告,8人被控暴動等罪。
【案件編號:DCCC 737/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