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光」4眾籌獲3760萬 涉黎與助手多帳戶 李宇軒負責會計 批出活動開支
【明報專訊】「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和律師助理陳梓華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案,根據昨日控方案情,兩被告2019年6月至8月期間與其他參與者組織活動及眾籌,以進行3次國際宣傳工作,團隊先後為此眾籌4次,合共籌得約3760萬港元,有關資金不少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其助手Mark Simon的私人戶口或他們持有的海外公司,轉帳至兩被告的戶口,案情稱,有關的國際宣傳工作令美國制裁35名中央及本港官員、10個國家暫緩與本港的逃犯移交協議等。
明報記者
根據案情,李宇軒、陳梓華等人分別在6、7及8月採取國際宣傳工作,呼籲制裁中國、港府及警隊,工作包括在美國、加拿大、法國、日本等報章刊登文章。為支付有關費用,兩被告發起3次眾籌,分別籌得700萬港元、30萬英鎊(約300萬港元)、183萬美元(約1440萬港元);李宇軒負責「重光團隊」(SWHK)的會計紀錄,並批出團隊成員的活動開支。
黎與Simon預留500萬供首次國際宣傳
黎智英和Mark Simon為有關國際宣傳提供財政支援,包括預留500萬港元作第一次國際宣傳,並透過二人持有的公司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及力高顧問,預付約156萬港元給5份報章;李宇軒則按陳梓華指示,於2019年8月初將眾籌中的156萬元轉帳到台灣的查德威有限公司,償還給黎智英及Mark Simon,後者持有該台灣公司。
第二及第三次國際宣傳工作的資金主要來自眾籌,由Mark Simon分別存入《蘋果日報》專欄作者Jack Henry Hazlewood和Mark Simon個人戶口及其成立的信託基金,再轉帳給李宇軒;第2、3次眾籌的款項也用於重光團隊營運、邀請英國國會議員來港觀察反修例示威情G等;案情詳列兩名被告在2019年6月至2020年2月期間,接受黎智英、Mark Simon或他們持有公司的轉帳日期和金額(見圖)。案情又提到,LAIS Hotel支付約147萬港元給《日本經濟新聞》,刊登反中國、香港及尋求外國干預的文章。
至於第四次眾籌,案情提到是「攬炒巴」劉祖Y去年5月提出,並在同年8月籌得170萬美元(約1320萬港元),按Mark Simon指示,有關款項需用於國際游說等工作。
Simon提轉讓公司予陳梓華供日後做游說
案情透露,Mark Simon在2019年7月與陳梓華一次會面中,提出轉讓一間海外公司給他創業,並稱日後可於國際宣傳工作,而有關公司為黎智英及Mark Simon等6人持有、於英屬處女島註冊的不活動公司「LACOCK」,陳梓華其後在壹傳媒大樓簽署相關文件,去年1月14日成為該公司唯一董事及戶口簽署人,公司戶口有8萬元。
稱另成功令10國暫緩與港引渡
控方稱有關國際宣傳工作帶來若干後果,包括美國在去年7月14日通過《香港自治法》,制裁無法保障香港自治的中國個人及機構;美國眾議員代表去年7月20日提出《香港人民自由與選擇法案》,向港人提供臨時庇護,法案同年底獲通過;去年8月至今年1月,美國制裁35名中央及本港官員;包括英國、澳洲等10個國家暫緩與本港的逃犯移交協議,其中美國更暫停與香港的移交被判刑者及豁免國際航運利得稅協議。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