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傷殘運動員待遇「0升到5分」 盼傷健津貼「同工同酬」 促支援退役者
【明報專訊】曾在1990至2014年帶領香港殘奧田徑運動員的教練潘健侶,見證他們由完全無資助,至後來每月獲數千元,現部分人每月津貼逾2萬元,「由0分升到5分,都叫有進步,但10分先係滿分,M家退役傷殘運動員依然無保障」。他希望藉奧運熱潮,政府能檢討機制,最理想是殘疾運動員與健全運動員津貼額「睇齊」,「同工同酬,無差異,人人平等」。
憶90年代沒資助 車馬費欠奉
潘健侶曾獲選為1996、97及98年全港最佳教練。他憶述1990年代傷殘田徑運動員沒資助,教練亦屬義務,連車馬費都欠奉,至1996年滑浪風帆運動員李麗珊奪得奧運金牌、4名傷殘運動員蘇樺偉、陳成忠、張耀祥、趙國鵬在亞特蘭大殘奧會摘金,並打破4×100米世界紀錄,才促使政府投放更多資源。至2012年,已有全職傷殘田徑運動員及受薪教練。
蘇樺偉曾每月獲約3000元津貼,後來加至5000元,潘健侶說現時傷殘田徑運動員余春麗每月約有7000元津貼,輪椅劍擊運動員余翠怡有逾2萬元,「你可能會話運動員講理想,但佢]係咪一定要同現實錯開呢?兩萬幾係咪高呢?但人]係參加奧運喎」。
殘疾運動員的資助額現仍低於健全運動員,參考殘疾人運動項目精英資助評核準則,是根據過去兩年成績作考慮,每月資助3240至27,000元,而精英訓練資助評核準則,是每月4200至41,030元。潘希望提高津貼及放寬參考年期,「今次奧運表現差就減薪,可能佢下屆做得好呢,與同齡鴾H比較,做全職運動員鴷N價高好多」。
殘奧奪牌減反映港制度「千瘡百孔」
港隊在2012年倫敦殘奧獲3金3銀6銅,2016年里約殘奧則奪2金2銀2銅,潘指港隊奪牌愈來愈少,已反映「危機」,因國際間傷殘運動員已漸走向全職,惟香港體育制度「千瘡百孔」,若今屆東京殘奧能守住6面獎牌已算「好叻」。
潘認為政府應把握奧運熱潮改善殘疾運動員待遇,現時傷殘運動員退役後生活視乎個別學歷及工作能力,部分人大學畢業,求職不太難,但部分田徑運動員患痙攣、學歷較低,且未必能與僱主好好溝通,政府應支援,助他們求職或進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