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涉異性全身按摩才須領牌
【明報專訊】根據《按摩院條例》,只有由按摩員為異性顧客全身按摩的按摩院才須領牌,全身按摩定義為「肩部以下至膝部以上」的按摩。換言之,按摩院如僅提供面、頭、頸、肩、手、手臂或足部按摩,或由同性別按摩員為顧客全身按摩,可豁免領牌。
光顧無牌按摩院沒刑責
按摩院發牌由條例指明的「發牌當局」、即警務處長處理。條例規定,任何人於任何時候經營、料理、管理、協助管理或無論以任何身分協助經營任何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即屬犯罪,首次定罪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第二次或其後再被定罪,可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條例沒規管光顧無牌按摩院的顧客,意味不涉刑責。翻查報道,警方今年1至4月搗破至少17間無牌按摩院,沒提到有警員牽涉在內。
香港特區按摩業總會主席周鎮宇表示,按摩院申領牌照程序複雜,牽涉不少金錢及人力物力,很多小本經營的按摩院因此選擇不領牌,只做局部按摩或由員工為同性顧客全身按摩;本港約有2000多間符合法例要求、毋須領牌下仍可合法經營的按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