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兩人辭職 黃潤達:不欲因宣誓自我設限
【明報專訊】公職人員宣誓條例通過前,連日多名區議員先後辭職、或表態拒絕宣誓。葵青區議員黃潤達昨表示,已向葵青區議會主席單仲偕請辭,最後任期為5月31日,亦將拒絕有關宣誓。黃潤達稱,近來香港政治環境急促惡化,議會議政空間亦不斷收窄,作為議政者不知政府「紅線」;他自言不欲在宣誓後自我限制、審查,故決定不會宣誓。
累計27人稱辭 四成涉35+案還押
此外,正因民主派初選案還押的伍健偉,其facebook昨亦公布已向民政事務總署長謝小華遞信、辭任元朗區議員一職,請辭在5月10日生效。自從立法會首讀修例後,已有最少27名民主派區議員辭職或表明將請辭,當中約四成(11人)為因民主派初選案而還押的區議員。
今次修例源自人大常委會在2016年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此外,《港區國安法》亦訂明特區居民參選時須作指明誓言;直至去年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因人大決定而喪失資格後,特首林鄭月娥重提需理順本地法例,令特區政府可更準確履行憲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