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議題:修改選舉制度爭議(下)
【明報專訊】◆爭議3:選委會組成
新制度下選舉委員會有1500席,據《明報》統計,中央、港府掌握近半選委的產生,多達651席(約43%)。原選委會117席民選區議員被全數削去。新增組別包括由「同鄉社團」選出60席,由民政總署署長委任的分區委員會、地區滅罪和防火委員會委員選出156席,以及由三大社團新界社團聯會、九龍社團聯會及香港島各界聯合會包攬「基層社團」60席等。
除屯門區外,政府4月30日公布新一屆地區防火委員會的委任名單。《明報》記者對比上一屆名單,發現有170名新任委員。撇除部分委員沒公開資料或可能有同名同姓者而不可供識別外,該170人中有86人具政黨、鄉事委員會、各區社團聯會等建制組織背景,佔約51%,現任區議員約6%,惟無人有公開資料顯示有泛民團體背景。
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稱,《基本法》第97條列明,特區可設「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負責接受特區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康、環境衛生等服務,區議會最多是諮詢機構,不應有太多政治功能;全國人大前常委范徐麗泰認為區議會是非政權性組織,在立法會及選委會都不應有議席,故較早前提議取消選委會中百多個區議會議席。特首林鄭月娥指出,選委會新增分區委員會、同鄉社團等界別,政府會透過這些組織聽取民意,如舊樓的消防問題。
林鄭月娥在簡介條例草案的記者會稱,揀選有資格提名的新團體時考慮了共通原則,分別是要與界別有密切聯繫,例如某些聯會轄下有多個組織,散佈不同行業,持續運作相當長時間;要有代表性,可從會員人數、舉辦的活動看得出;以及體現愛國者治港。
香港中文大學政治及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認為,范徐麗泰以「非政權性」為由要求取消區議會選委並不合理,因選委會組成只反映社會不同界別,當中專業界別、鄉議局等均非政權組織,「難道漁農界是政治組織?」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認為,新制度「分餅」色彩更重,已識別出身分、具建制背景的分區委員會委員已佔壓倒比例,而分區、防火及滅罪委員初心與政治無關,在社會無太大認受。
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質疑,過往中央一直沒提及區議員身分與選委會有何衝突,到民主派佔多數後卻稱很有問題;並稱選委會名額增加下,區議員所佔席位亦已「溝淡」,整體是多重削減市民可影響選舉結果的可能。
◆爭議4:團體選民準則
新制對各界別分組的「團體選民」資格訂出兩套準則,除「列明團體」外,其他團體和企業須持續運作3年以上方可成為投票人,例如「同鄉社團」轄下眾多屬會;但主要社團如九龍社團聯會等屬「列明團體」,不受3年條款所限。《明報》翻查資料發現,截至4月14日最少有12個「列明團體」成立不足3年,分別在「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法律界、科技創新界及同鄉社團,包括由立法會議員馬逢國任會長、2020年才註冊成立的「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香港會員總會」(香港文聯)等。
蔡子強認為,縱使「不足齡」的指明團體未必足以左右選舉,但安排上已破壞大家信守的程序公義,「後遺症就是告訴你,為了政治需要,(準則)可以不斷搬」。馬逢國回應稱,團體入選由政府決定,被問到香港文聯運作未夠3年是否具代表性,他列舉其屬會兼列明團體的中國舞蹈家協會香港會員分會稱,會員都是本地舞界精英,非常有代表性。
◆爭議5:改制被批民主退步
美國國務院稱深切關注香港選舉制度的轉變,並強烈譴責中國進一步削弱港人政治參與。美國2021年公布的2020年人權年報中針對香港的章節,批評中共有系統地瓦解(systematically dismantled)香港政治自由及「自治」,違反國際承諾。港府發聲明反駁,保障人權和自由是港府的憲制責任,強烈反對人權報告中對香港的評論,「政府高度重視並堅定維護香港的人權和各項自由」。
張曉明在國務院新聞發布會表示,香港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不是要否民主、民主步伐快慢的問題,「而是涉及奪權與反奪權、顛覆與反顛覆、滲透與反滲透的較量」,基本法所確立特首和立法會選舉最終達至普選的目標不會改變。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董建華表示,有民主的地方在抗疫上不太順利,很多爭拗。執政者要有分寸判斷,今時今日再捧西方民主,是害處多於好處。
馬嶽指出,過往每次政改香港均有較長時間諮詢,惟今次較以往變化更大,卻看不到香港民意仍有角色。有指改制是循序漸進、最終達至普選目的,馬嶽質疑,若是「循序漸進」,直選議席應逐步增加,惟現時直選比例倒退至香港史上最低,甚至低於1991年立法局直選的約三成;已取消的選委會界別亦重現,「如何解釋符合循序漸進?」
.修改選舉制度(圖)
■模擬試題
◆資料A:綜合報道
財委會主席陳健波2021年3月4日發出文件,統計5個年度議員就《財政預算案》提出書面問題數目,議員2021/22年度(即民主派總辭後)共提出3249條問題,較2020/21年度減少超過一半;而過去4個年度,每年所有議員的總問題數約為6000至7000條,民主派議員包攬過往4個年度發問次數最多的前5位。
《明報》比較民主派總辭前後,發現財委會和轄下工務小組的批款由審議至通過項目平均所需時間分別大減約34%和41.6%,當中工務小組以往每億元撥款平均要2分36秒審批,但總辭後縮短至平均42秒。陳健波稱現時議員少了約三分之一,本來主要發問是泛民議員,「留下的建制派議員以往少發問,因為不想拖住時間,現時變成可以問是好事」。留在議會的非建制派議員鄭松泰表示,審議進度快了,但在審議過程中卻少了質疑或深入提問。
資料來源:綜合《明報》報道
◆資料B:評論(經修改)
除了把國家安全放在首位外,中央傾向從實際行政效率出發。在中央眼中,過去20多年議會一直吵吵鬧鬧,近年拉布、衝突無日無之,行政立法互不咬弦,但社會的「深層次矛盾」依舊,如土地、房屋、貧富懸殊、青年向上社會流動等,也成了社會動亂的溫H。他們認為與其讓行政立法糾纏下去,不如進行「大手術」,讓議會中形成支持特首的多數力量,讓行政主導得以落實。
但行政高效,以及權力制衡,兩者關係往往是辯證的,當不能拿郃鴗@個平衡,太傾向一邊時,政局同樣會顛簸。例如行政高效,再無反對聲音,往往變相成為任意妄為,出現錯誤的決策和政策,且錯得相當「高效」。
資料來源:蔡子強〈沒有了選舉、新聞自由、制衡,縱然解決了「地產霸權」,也可以有「金融霸權」〉,《明報》,2021.04.07
◆資料C:綜合報道
中央修訂香港選舉制度,包括增設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選委會、立法會選舉制度改革及增加參選提名門檻等。立法會增至90席,選舉委員會由1200人增至1500人,選委會除了原本選特首的功能,亦可選出部分立法會議員,以及提名立法會候選人等。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指出,過往特區政府有時遇見民意阻力後會修正政策,是因為希望不要影響建制派的選情。但當選舉缺乏競爭,特區政府就沒有動力再去聽取及回應民意以協助建制派選情,施政跟民情和主流民意距離將愈來愈遠。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嶼菻H,修訂後的選舉制度可大幅提升管治效能,讓行政、立法機關重回相互制衡和配合。立法會議員廖長江表示,「假設建制是一把聲音非常之錯」,稱建制有6個板塊,意見「多元」。
資料來源:綜合《明報》報道
■資料回應題
(1) 根據資料A,歸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總辭後立法會的轉變。
(2) 根據資料B,指出及說明議會傾向行政效率可能引發的一項關注。
(3) 「修訂選舉制度有助提升政府管治效能。」參考資料及就你所知,指出及解釋一項同意及一項反對的觀點。
(答題指引見另文)
■相關概念
一國兩制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被選舉權(right to stand for election)
管治效能(governance efficiency)
選舉權(right to vote)
[通通識 第7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