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曉行動集結案作供 警被質疑「加鹽加醋」
【明報專訊】前年11月12日有網民發起「破曉行動」,多區爆發衝突,其中包括男社工等3人被指在荃灣參與非法集結及戴上面罩,違反《禁蒙面法》,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3人否認兩罪。辯方質疑作供警員曾與同袍在拘捕其中一名被告時,對該被告揮警棍,又指警員就該被告的逃跑路線說法不一,質疑警員「加鹽加醋」;警員全盤否認。
3名被告依次為學生葉澤深(20歲)、社工陳皆橋(22歲)及補習導師陳約信(20歲),同被控2019年11月12日在荃灣沙嘴道近大河道及禾笛街參與非法集結,以及在同日同地參與非法集結時各使用一個面罩。
負責拘捕首被告的警員朱秋明供稱,當晚約8時許奉命到場清理路障,發現荃新天地商場外有百多名大多穿黑衣、戴口罩的示威者聚集及叫口號。朱隨後按指示,與同袍乘警車到場驅散示威者,他最終制服首被告,並形容當時首被告的身體及雙手曾「左揈右揈」。
口供有出入 警:3版本同一意思
辯方盤問時向朱指出,朱當時其實是與其他警員一同制服首被告並向他揮警棍,朱否認。辯方又質疑有關首被告的逃跑路線,朱在記事冊、供辭及庭上說法均有不同,質疑朱事後「加鹽加醋」;朱不同意並稱「3個版本都係同一個意思」。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WKCC 2319/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