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會計師乾冰擲警署囚4月 官斥挑戰警員
【明報專訊】去年6月,53歲前會計師先後兩次將一個裝有乾冰的汽水樽投向旺角警署,其中一次投進警署內,發出「呯」一聲,另一次乾冰樽落在警署外。他事後被捕,警誡下稱因反修例事件欲「嚇鴽A]班差人」,原被控兩項製造爆炸品及一項管有爆炸品,控方修改控罪後,他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項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裁判官指被告行為屬挑戰警員,做法「非常不智」,判囚4個月。
現時無業的被告陸偉權(53歲)承認於2020年6月19日及30日,分別在旺角通菜街及旺角警署外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被告原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辯方求情稱,被告患焦慮綜合症及抑鬱症,前年因母親中風及看到社會事件的負面新聞,心情沉重,壓力一直無法紓緩下,在網上看到製作涉案乾冰汽水樽的教學後犯案,現已非常後悔,本來亦無意造成人命傷亡或財產損失。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稱,被告有計劃及預謀,目的為製造恐慌及對警員表達不滿,行為屬挑戰警員,又罔顧後果,尤其是其中一次在不知警署內有什麼人的情G下,將乾冰樽拋進去,除了可能令警員受傷及警署財產受損,亦有可能波及警署內無辜的人,形容被告做法「非常不智」,最終就兩罪共判囚4個月。
【案件編號:WKCC 2186/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