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稱指定法官奇怪 港有保護措施 指派須諮詢終院首席法官 保公義或得實踐
【明報專訊】今年1月正式退休的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馬道立,上月中出席英國律師學院Gray's Inn的網上論壇談論有關法治及司法獨立的議題時,形容《港區國安法》下的「指定法官」安排有爭議性(controversial),但同時指出「指定法官」是從現有的法官中指派,而且特首須諮詢終院首席法官,認為有關做法已屬保護措施,確保公義已經或可能得到實踐。
出席英國網上論壇 談法治司法獨立
該網上論壇於上月12日舉行,除了馬道立外,澳洲高等法院前首席法官、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范禮全,以及新西蘭最高法院首席法官Helen Winkelmann也出席該論壇。
稱司法機構自行決定審案法官人選
「無政治特定背景者參與」
論壇上,馬道立表示雖然許多人對「指定法官」做法感到「非常奇怪(mighty odd)」,惟他認為有關做法屬司法獨立重要的一部分,「因為司法機構會自行決定,由哪些法官審理案件,而非由其他可能有政治、其他角度,或特定背景的人參與其中」。
馬續說,香港面對指定法官的奇怪條文(strange provision)下,除了由現行法官中指派,諮詢終院首席法官亦屬另一個重要的「保護措施」。
復出仲裁調解 星港英執業
另外,馬道立近日「復出」擔任仲裁和調解員。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仲裁員名冊顯示,馬道立會於香港、新加坡和英國執業,馬的履歷則顯示,其辦事處位於本港的Temple Chambers、新加坡的David Chong Law Corporation,以及英國倫敦的Brick Court Chambers。
英國倫敦的大律師辦事處Brick Court Chambers於本周日(18日)宣布,馬道立已加入辦事處,以「掛牌租戶」(door tenant)方式執業,目前以仲裁員的身分受理案件。辦事處的網頁顯示,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范理申勳爵,及賀輔明勳爵均為辦事處的「掛牌租戶」。
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已獲委任為法官人士,無權在他擔任上述職位期間,或基於任何原因終止擔任法官之後任何時間,在港以大律師或律師身分執業,當中不包括仲裁員。
馬道立退休前夕曾被問到退休計劃,他當時表示自己一直很忙碌,未有時間想清楚,但表明不會出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明報記者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