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莊等涉犯聚 林瑞華:非選舉造勢會
【明報專訊】立法會前議員陳淑莊等3人涉違限聚令等而被控4張傳票,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鄭念慈裁定3名被告表證成立,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出庭自辯,稱當晚與業界代表近30人在酒吧召開緊急會議,商討如何應對翌日實施的「禁酒吧令」,強調其間從未提及立法會選舉。另涉案酒吧負責人陳偉才及陳淑莊均不自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6月2日,屆時控辯雙方將作結案陳辭。
稱商應對「禁酒吧令」 落半閘
同被票控違限聚令的林瑞華供稱,政府去年4月2日宣布翌日起實施「禁酒吧令」,故在「酒吧業界自救working group」的WhatsApp群組召開緊急會議,有約21人報名,「HANDS」酒吧代表稱可借出場地。林又邀請身兼大律師的時任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出席,為業界提供法律意見。
林續稱,當晚10時半抵達酒吧,有人為他量體溫及提供搓手液,酒吧職員請客人結帳離開後便「落半閘」,並將寫上「private」的紙貼在閘邊。會議於11時許開始,約有26至28人出席,他先講解法例條文,陳淑莊約20分鐘後到場,再講解立法背景等,其間從沒人提及立法會選舉。控方質疑當晚是林的選舉造勢大會,林表示不同意。
涉案酒吧股東兼執行董事陳沛妤則供稱,當晚10時半起,職員已要求客人結帳離開,惟開會前仍有3名客人在內,職員遂安排3人坐店外的^,她在盤問下承認該位置屬餐廳範圍,但預計3人很快會離開,加上該處與室內分隔開,不介意讓他們在該處休息。陳又承認有向與會者提供飲料,他們離開前均有自覺地付款,但強調無提供餐牌。
【案件編號:KCS526408-11/20】
(疫情第四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