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董張宇人支持:學術言論自由非凌駕法律
【明報專訊】中大前日(25日)發聲明,稱由於學生會經勸喻及提醒後,未澄清涉違法及失實言論,要求學生會註冊為獨立社團或公司,自行承擔法律責任。身兼中大校董的立法會議員自由黨張宇人、工聯會麥美娟和民建聯劉國勳昨日回應,稱支持校方決定,強調中大不是「法外之地」。張宇人說要提醒學生不要以為學術自由、言論自由可凌駕在法律之上,他透露校方的決定無經校董會討論。
被問到學生會做法有何違法的地方,麥美娟稱整個學生會印的刊物很多評論失實,學生會對於學校處理保安員的言論都是不正確。
中大日前正式向立法會財委會撤回原在昨日審議,涉14億元的中大綜合科研實驗大樓撥款申請,稱部分立會議員對中大處理反修例風波工作及事後提升保安措施詳情表示關注,要爭取更多時間向議員解說。
稱校方決定與立會撥款兩回事
被問中大對學生會的做法,是否可令議員答應中大撥款申請,張宇人稱是兩回事,而會否因為中大過去有做或無做某些事,而不批准中大的申請,是個別政黨或議員自行決定。
麥美娟稱學校對學生會的做法,和撤回撥款申請是「兩件事」,不是附帶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