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學生會武功」 律師:中大或違例 張宇人稱校董會無討論
【明報專訊】中大前日就學生會幹事會當選內閣「朔夜」發「嚴正聲明」,是中大學生會創會51年來,校方首次「割席」。有中大學生會前副會長表示,學生會被截斷資金及喪失法律地位,「等於成個學生會廢鱆Z功」。但有律師表示,根據《香港中文大學條例》(下稱《條例》)下《香港中文大學規程》規程14,教務會的組成包括學生會會長,中大現要求「暫停學生會幹事會相關學生在校內不同委員會的職務」,此舉或涉嫌違反《條例》,認為中大應解釋。
律師:會長有權參與教務會 停職須有法理依據
本報昨向中大查詢,至截稿前未有回覆。身兼中大校董的自由黨立法會議員張宇人昨表示,校董會沒開會討論事件。律師莊耀洸稱,中大聲明中的決定屬重大政策改變,理應經校董會通過決議,又表示《條例》已經列明學生會長是教務會成員,學生會會長有法律權利及責任參與教務會,如校方暫停其職務,須有法理依據,並且理由充分,不應是一個「談判」。不過,他稱中大亦可反指有關決定不涉及教務會職務,又或稱校方只是暫時停止其教務會職務,故中大須解釋暫停有關職務的原因及時間。
翻查資料,就中大教務會成員在什麼情G下會被停職,《條例》列明,「任何學生成員,如不再是香港中文大學的註冊學生,或被茈O暫時停止全時間修讀香港中文大學的課程,則須停止出任教務會成員」。
莊耀洸亦質疑,《條例》列明「香港中文大學可設有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其章程須經大學校董會批准」,如果中大校方要求學生會註冊成為獨立團體,是否意味其章程不須校董會批准,稱校方如希望學生會自行註冊作社團以「保持距離」,「但會章改一隻字都要找中大(校董會通過),不就與中大當初意願相違背?」不過,莊耀洸認為中大校方或「有備以來」,可能會提出修例。
學生會聯署批校方剝奪權利
8000師生校友響應
「朔夜」昨發起聯署,並於校內設街站,聯署聲明批評校方選擇「全面與學生會割席,剝奪學生會多項基本權利」,無疑是表達了校方選擇背棄學生的立場,稱極度遺憾與痛心,呼籲同學、校友、教職員等簽名,並要求校方收回決定。截至傍晚6時,有7989名中大校友、教職員及學生聯署。
未答註冊獨立社團否
候任副會長稱視校方行動
至於「朔夜」會否應校方要求註冊作獨立社團或有其他行動,候任副會長何思珩回覆查詢時稱,在校方未有進一步回應或行動前,內閣暫不作補充。
8名歷屆學生會成員昨亦另外發起聯署,強烈譴責校方行動「荒唐」,要求撤回打壓學生會的措施,截至昨中午有逾3000名歷屆中大學生會成員簽署。
前外務副會長:
國安法後大學係咪咁驚青?
1993年擔任中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的蒙兆達表示,學生會現時是失去法律地位,未有獨立註冊下,沒有資金運作,即使學生會日後能獨立註冊,亦未必能開設銀行戶口,繼而或不能申請某些資助項目、在校外申請場地舉行活動等,嚴重影響日常運作,「等於成個學生會廢鱆Z功」。他說若學生會未能獨立註冊,更未能合法取得經費運作,「再搞都似係學生小組」,而不是能代表大多數同學身分的學生組織。蒙稱中大未交代學生會犯錯的地方,突與學生會「割席」,是「人治」的決定,「段崇智真係變『段皇爺』?」他質疑《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大學係咪咁驚青」。
2000年擔任中大學生會副會長的馮家強表示,中大校方是次行動對學生會及其屬會的實際影響有多深遠,仍有很大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