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活化舊建築加商業元素 稱外國普遍 籲勿雙重標準
【明報專訊】古諮會主席蘇彰德同時是保育歷史建築諮詢委員會成員,工作包括審議「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的申請,該計劃首批歷史建築於2008年推出,最新的第6期計劃剛截止申請,活化計劃已運作超過12年。他認為歷史建築在評級後,活化一樣重要,「只係擺無意思,將來可以點用?」他稱不抗拒在現行的活化計劃加入商業元素,最重要是可持續保育,但最終都應由社會討論以達至共識。
蘇彰德說,從主教山配水庫可見港人對歷史建築的興趣,事件曝光後,坊間已有很多配水庫日後用途的討論和研究。他認為歷史建築畢竟是「死物」,背後的故事、與人及社區的互動關係等更有價值,「價值不止是靚,所以(歷史建築)活化後,只係擺無意思」。
「歐洲很多名牌的總部在歷史建築內」
現時只有非牟利機構可申請活化計劃,以社會企業形式運作,有機構中途退場,也有項目人流未達預期。蘇彰德認同商業元素是保留歷史建築的重要因素,「歐洲很多名牌的總部辦公室在歷史建築內」。他說港人有時「雙重標準」,反對本港歷史建築加入商業元素,卻可接受外地以商業元素包裝歷史建築。
蘇認同香港不能直接與外國比較,社會需討論適合本港的活化路向,同時可借鑑外國的成功例子。他稱本地或外地都有不少歷史建築由私人擁有,政府難以限制所有私人業主如何使用物業,但可參考部分國家做法,給業主歷史建築的標誌牌掛在建築物外,或可藉此製造商業元素,吸引業主願意保留建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