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富臨停業 追薪22員工與資方和解
【明報專訊】上水天平h富臨皇宮酒樓去年2月停業,22名員工被要求放無薪假超過3個月,其後員工入稟勞資審裁處,向富臨集團追討遣散費、代通知金及假期補償,雙方昨日達成和解協議,每人獲賠償約2000多元至2萬多元不等。協助員工追討工資的工聯會鄧家彪質疑「成間上市公司,點解(賠償)要拖咁耐」,冀勞工處加強執法。
部分強積金對} 富臨賠少59萬
22名申索人分別在涉事酒樓任職知客、侍應及洗碗工等,入稟狀的申索額合共118萬元,昨分3案在勞資審裁處再提堂,開庭前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富臨集團帳面上須賠償約75萬元,但在扣除強積金對},以及雙方同意假期紀錄按富臨一方為準下,實際須賠償共約26萬元。各申索人最終獲賠償約2000多元至2萬多元不等。
獲賠最多2萬餘元 員工滿意
追薪的前員工鳳姐對於能取得賠償表示開心,她取得約2萬元。她形容款項為「救命錢」,現時並非經常有工開,需要錢供兒子讀書補習。另一前員工李女士說,起初富臨一方態度很差,對富臨最終願意賠償感滿意,稱「奏f七八成都OK啦」。
早前庭上披露,富臨在酒樓結業前要求員工簽下同意放無薪假的文件,全部涉事員工已簽署。有員工表示,去年2月中旬被要求放無薪假,至工友5月向勞工處求助,富臨翌日才告知他們可調到其他分店上班。員工認為富臨長達3個月不通知復工安排,形同解僱。
【案件編號:LBTC1802、1825-18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