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局文員涉用中央電腦查前夫債主資料
【明報專訊】稅務局文書助理涉未經授權下,利用中央電腦獲取前夫債主的個人資料,被控兩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疑被查閱資料的事主供稱,他一度追問被告前夫「點解有我資料」,對方反問「你唔記得我老婆鶣蚾筍均H」他懷疑女被告在稅務局工作,曾擅自翻閱稅務資料。
被告黃綺芳(54歲)否認2016年2月17日及19日不誠實地取用稅務局中央電腦系統。商人陳耀智供稱,他2013年結識被告的前夫黎金雷,黎游說他投資財務生意,說「我太太鷁|局做,可以查客人資料同還款能力」。他相信黎的生意有潛力,支付約200萬元作融資,黎之後沒還款,一直藏身內地。
事主曾問「點解有我資料」
稱債仔答「我老婆鶣蚾窗v
陳耀智稱,他從沒有向黎金雷透露妻子的姓名和住址,直至2016年2月,他收到黎發送的WhatsApp信息,邀約他到陳妻居住的地方見面,他遂質問黎「點解有我資料」,黎答道:「你唔記得我老婆鶣蚾筍均H」由於黎的前妻、即本案被告在稅務局工作,陳懷疑有人擅用職權取用他及其妻的資料,遂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
辯方盤問時質疑陳以不法手段向被告一家人追債,甚至買通其他稅務局員工,趁被告離開座位時偷用她的電腦翻閱資料;陳全盤否認。
時任稅務局總行政主任梁迅慈稱,私隱專員公署2016年4月將案件轉介局方,稅務局長認為被告有可能違反《稅務條例》,要求她跟進。梁調查過後,發現被告的電腦帳號查閱過兩名納稅人的稅務資料,包括身分證號碼、住址、稅單及收入等。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213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