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暴動罪成3人 囚4年3月至5年半 反修例暴動最重 官斥令港蒙羞
【明報專訊】前年8月13日機場「和你飛」示威,受僱於《環球時報》的內地男子付國豪遭圍困和綑綁,「佔旺女村長」畢慧芬及另外兩人因暴動、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等共6罪,昨日在區院判刑。法官指出,示威者令付國豪有「50分鐘的驚慄」,而機場是香港通往世界的窗口,事件除令港人心傷及蒙羞,亦令世界質疑香港是否仍安全,判各人監禁4年3個月至5年半,成為反修例運動中涉暴動罪判刑最重案件。
3名被告依次為兼職侍應賴雲龍(20歲)、無業畢慧芬(25歲)、兼職司機及建築工人何家樂(30歲),早前同被裁定各一項暴動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畢另被裁定一項非法禁錮罪成,賴則承認各一項普通襲擊及阻礙公職人員罪,何另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此案警方主管、商業罪案調查科偽鈔組高級督察張文翰表示歡迎法庭裁決,會繼續調查事件,不排除拘捕更多人。對於案中第四被告黃逸豪(29歲)被裁定非法集結、非法禁錮不成立,張表示會與律政司研究判辭,考慮是否上訴。
官:令付國豪驚慄50分鐘
狻M平示威之都聲譽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先強調,法庭處理本案不考慮政治因素,又指無論個人理念多崇高,一旦用暴力解決問題,道理便變歪理,「若以罪惡來企圖消滅仇敵,只會產生更多罪惡」。
李官稱,本案案發時有數十人先質疑事主付國豪的身分,繼而對付施以禁錮、侮辱、謾罵、毆打等「濫用私刑式的不文明行為」,令付有「50分鐘的驚慄」,即使規模上難與2016旺角大衝突等暴動案比較,但同樣有示威者「以眾凌寡」的性質。李官續稱,雖然案發地點為機場,遠離市區和民居,但機場同時為香港通往世界的窗口,亦是香港地標之一,因此事件令港人心傷及蒙羞,亦令世界質疑香港是否仍然安全,港人建立和平示威之都的聲譽也被即時摧牷C
李官形容激進示威者當時是「被狂莽征服理智,行為瘋狂」,他們除繼續襲擊已倒地的付國豪及阻礙救援外,更幾乎波及時任立法會議員郭家麒及張超雄等前來勸阻的人,因此本案比一般街頭暴動案嚴重。
對於各被告在案中的角色,李官同意3人並非領導者,但仍各有嚴重情節,例如畢慧芬及何家樂將付國豪從行李車拉出來,促成賴雲龍及其他示威者「暴打」付,而賴隨後亦有阻礙救護員拯救付。
另外,就何家樂另承認前年8月25日在其車上管有摺刀、彈射器連同彈珠、伸縮棒和兩支激光筆,李官指從他車內有其他物品如戰術頭盔、對講機、盾牌等,顯示他是「走在最前線和帶有領導角色的暴力抗爭分子」。
李官在衡量各控罪後,判處賴雲龍共4罪監禁5年3個月;兩罪罪成的畢慧芬監禁4年3個月,當中3年與她另一案服刑中的刑期分期執行;3罪罪成的何家樂則監禁5年半。
【案件編號:DCCC812/19】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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