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保釋 律政司上訴周二審
[2020.12.25] 發表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先後被控欺詐及《港區國安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前日獲高等法院批出保釋。律政司昨已向終審法院提交上訴文件,同時申請臨時命令,在等候上訴許可期間將黎還押,以及要求盡快開庭處理有關申請,包括在公眾假期開庭。據了解,案件已排期下周二(29日)在終審法院審理。
73歲黎智英前日獲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法官李運騰批准以現金1000萬元及共30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其間除到警署報到和出席法庭聆訊外不得離開住所、交出旅行證件及不得離港、不得與任何政府官員會面、不得接受任何形式訪問、不得在社交媒體發帖、信息或留言,以及不得透過紙本或網絡發表文章。
黎智英前晚約11時離開懲教署高等法院羈留室返家。黎的Twitter帳戶昨亦被發現停用。
【案件編號:FAMP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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