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員涉挪客錢 黃馮律師行遭接管 疑違規允非律師代客簽支票 律師會報警
【明報專訊】香港律師會經調查後發現,有4間分行的黃馮律師行一名前文員疑不誠實挪用客戶款項,該律師行亦違反《律師帳目規則》,透支客戶款項及容許非律師代客戶簽署支票,律師會昨決定行使法定權力,介入黃馮律師行業務,並已報警,而該律師行業務需即時結束。不過律師會稱,因案件尚在調查,未能透露涉及款項金額及影響客戶人數等詳情。
律師會會長彭韻僖表示,黃馮律師行前文員涉挪用客戶款項,已報警處理。她又稱,該律師行嚴重違反《律師帳目規則》第159章附屬法例,包括透支客戶款項,以及容許不合資格的人,即非律師作為客戶帳戶的簽署人以簽支票。她強調,律師會的介入行動屬嚴重措施,只會在特別情况行使賦予的權力,又稱今次介入並不是代替黃馮律師行繼續經營,而是要該律師行結束業務。
未言受影響人數 稱有保險彌償
徐伯鳴劉永強律師行獲聘為「介入中介人」,負責接管黃馮律師行中環總行,以及太子、荃灣及元朗分行的文件、客戶資料等,聯絡有關客戶並建議如何取回款項。彭韻僖建議受影響客戶主動聯絡介入中介人。
對於客戶會否無法取回被律師行挪用的款項,律師會副會長陳澤銘稱,律師會設有保險及責任彌償制度,最壞情况涉事客戶亦「有個保險」,但律師會不可向受影響客戶給予法律意見,他們可考慮另聘律師諮詢更多意見。
陳澤銘又說,案件仍在處理中,未能透露涉及的款項金額及受影響人數;而律師會在2009至2019年間,曾22次介入律師行的業務,今次事件屬本年首宗。
二手樓買賣 黃馮市佔全港最高
根據中原地產研究,黃馮律師行處理大量二手樓宇買賣合約,去年登記二手私人住宅買賣金額有3142億元,全年承辦合約逾100億元的律師行只有3間,其中黃馮市佔率最高,佔4.9%。中原地產研究部高級聯席董事黃良昇稱,律師會介入即「有人接手」,預計現有客戶款項會轉到其他律師行,正處理的樓宇交易也可繼續,買賣雙方應不受影響。
中原料客戶他行接手 買賣不受影響
翻查資料,2014年時有騙徒冒充九龍站凱旋門的單位業主,獲按揭公司批出貸款960萬元,涉事的永信物業按揭於2017年入稟高等法院,稱負責檢閱樓契及準備按揭文件的黃馮律師行失職,未有懷疑借貸人身分及樓契真偽,令按揭公司蒙受損失,要求律師行賠償逾950萬元。
警方回覆,商業罪案調查科於12月22日會見律師會,商討一間律師行專業失德及一宗該律師行民事訴訟事宜,並已派專責隊伍跟進,目前未接獲相關者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