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青年毀港鐵幕門囚26月
【明報專訊】兩青年去年10月8日闖入已關閉的將軍澳港鐵站,擊碎14道月台玻璃幕門,港鐵事後需花費261萬元維修。兩人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入屋犯法罪,法官練錦鴻昨判刑時指出,就算兩人將地鐵站打至「稀巴爛」,「都不會令不滿的政策一夜消失,不會變成人人平等自由,世界不會變成大同」,並稱「暴力就是暴力,並無美化或合理化的餘地」,判兩人各囚26個月。
兩被告依次為侍應盧智聰(21歲,圖)、無業林俊(24歲)。兩人聞判後神情冷靜,隨後首被告向旁聽席親友揮手,次被告亦向公眾席人士舉起拇指。
官:社會願景非減刑理據
對於兩人早前求情聲稱,首被告因當時關心次被告而跟隨進入港鐵站,而次被告犯案為了癱瘓港鐵站,防止暴力衝突;練官反駁,這非破壞的理由,兩者邏輯上無聯繫。兩人破壞的並非200萬元的死物,而是整個港鐵的運作、社會的和諧、人與人之間的互信,以及市民安居樂業的權利,又稱兩人對社會的願景並非減刑理據,「手法更與他們爭取民主和平的願景愈行愈遠」。
練官稱兩人雖有情緒問題,但心理正常,就算年輕亦有獨立思考;若法庭不予以嚴懲,便會令社會誤以為年輕人有理想便可為所欲為,故判處兩人即時監禁。
另外,網民去年11月發起「8區遊行」,其間有人在輕鐵天榮站堵路、在天水圍銀座商場破壞商店「優品360」,並向警車投擲石頭。4名涉案青年戚晉浩(18歲)、張天倪(18歲)、張浩一(19歲)及何浩梃(22歲)分別被控襲警、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以及管有物品意圖摧狻庢l壞財產罪。裁判官水佳麗昨在屯門裁判法院裁定,除何浩梃脫罪外,其餘3人罪成,須還押至明年1月14日候判。
天水圍堵路祛E 3青年勢囚
水官表示,上訴庭近期就相關案件訂下量刑指引,相信各被告清楚明白,亦不要抱「太多不切實際的期望」,就算法庭今次仍為他們索取感化報告,亦不會考慮報告內的任何建議,「只係了解情G」,形容即時監禁「幾乎無可避免」。
【案件編號:DCCC238、TMCC1194/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