滲水辦積逾兩萬個案 近七成調查超時
【明報專訊】由食環署及屋宇署在2006年組成的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滲水辦」),多年來工作效率及成效備受批評。申訴專員公署昨日發表主動調查報告,指滲水辦個案積壓問題嚴重,七成個案需多於90個工作日完成調查,更有個案花了4年時間才完成。申訴專員趙慧賢批評,兩個政府部門容易出現各自為政心態,「協調欠理想,解決問題欠決心」,認為滲水辦需由一個主導部門統籌監督運作及問責。
滲水辦:需時長因被查者不合作
調查主任鄧詠心表示,直至今年6月,滲水辦有23,403宗未完成個案,其中8437宗是2019年之前接獲。2019年有30,910宗個案完成行動,但當中僅8605完成最終調查。完成調查的個案中,31%能在90個工作日內完成,其餘69%超過90日。趙慧賢認為,滲水辦應積極清理積壓個案。如有需要,政府應該增撥資源。
趙又補充,滲水辦解釋處理複雜個案需時較長,尤其遇到不合作的被調查對象就更花時間,每宗處理時間不盡相同。鄧詠心則表示滲水辦應根據經驗制訂個案管理策略,也應研究可行的參考指標。
新法易尋滲水源頭 未廣泛使用
另外,公署亦批評滲水辦較少用新科技測試方式,滲水辦在2018及2019年揀選8地區為試點地區,運用新技術測試找出滲水源頭,新方法成功率達77%,比傳統色水測試的45%成功率高。公署建議滲水辦積極考慮在更多地區運用新科技。
鄧詠心提到,在2017至2019年10月,滲水辦提出檢控的個案平均每年約100宗;不過顧問公司在上述年份每年向滲水辦提交的調查報告約1萬份,即只有極少數的調查報告呈上法庭,建議滲水辦徵詢律政司的意見,探討在不影響執法及檢控下,簡化調查報告,善用資源及加快完成調查。另外,滲水辦部分顧問公司屢屢表現欠佳,公署認為應該加強對表現欠佳顧問公司的罰則。
專員批權責分散 促設主導部門
趙慧賢認為,滲水辦由食環署和屋宇署共同運作,可能出現權責分散情G。基於滲水辦問題多年來仍未能解決,公署建議盡快探討並落實由一個主導部門統籌及監督其運作,及設立「個案經理」制度,更密切監察個案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