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梓樂死於頭傷 頭與盆骨先茼a 無[象曾遇襲 手掌多處瘀傷不太尋常
【明報專訊】科大生周梓樂墮樓後不治的死因研訊昨踏入第20日。資深法醫馬宣立及衛生署法醫一致認為梓樂死於頭部重創,由於無傷勢顯示梓樂墮地前遭外物襲擊,估計梓樂撞到地面受傷的可能較大。馬宣立提及梓樂的手掌有多處瘀傷,在墮樓事件來說較罕見,但梓樂不是先以手腳茼a,反而是頭部及盆骨落地,「希望大家唔好介意,有時好唔好彩,跌麉熄捰nawkward(奇怪),就會變成咁鴾U場」。
化驗結果指無吸催淚煙
死者周梓樂(終年22歲)於去年11月4日凌晨2時送院,8日早上8時宣告死亡。衛生署法醫郭嘉琪同月14日在殮房解剖遺體,解剖報告透露,梓樂身高175厘米,體重約72公斤,身上有25處新近傷勢,包括盆骨瘀傷及手指擦傷(見圖);此外,梓樂右邊頭部有多處線狀骨折,右盆骨粉碎性骨折。另根據毒理化驗結果,梓樂體內無發現辣椒素及CS氣體,即無吸入胡椒噴霧或催淚煙的成分。
郭嘉琪表示,梓樂的頭部骨折足以致命,推斷梓樂死於「頭部受傷」,可能是高處墮下所致。郭解釋頭部創傷源於撞到堅硬表面或受鈍器撞擊,由於梓樂右邊頭部及盆骨嚴重骨折,估計當時右傾撞到硬地,而且頭部及盆骨幾乎同時茼a,因「移動中的頭部擊中硬物」而受傷。
被問到梓樂墮地前有否可能已受襲,郭稱其傷勢與高處墮下琣X,亦無[象指向梓樂曾遇襲。死因裁判官問到,若梓樂被打到不省人事,頭部會有什麼傷勢,郭表示受襲者一般會有明顯損傷,例如頭骨「打到凹驉v,惟梓樂身上不見棍棒造成的傷痕。
庭上另一疑點為梓樂的左右手掌均有瘀傷和擦傷,郭稱類似傷勢在高處墮下的事件較異常,亦與跌倒地面的情G「唔係太似」。被問到梓樂會否在墮地前用手心抓住牆身,郭說難憑外觀判斷受傷原因及時間,但她曾以顯微鏡測試,發現梓樂右手掌一塊瘀傷為皮下脂肪出血。
馬宣立:類似傷勢需「稍為打橫」倒地
本案專家證人、港大病理學系首席臨H講師馬宣立早前受周父周母委託,觀察郭嘉琪的驗屍過程,事後撰寫意見書。馬表示,梓樂致命傷為頭部和腦部,右邊頭部及盆骨則是重創「衝擊點」,雖然他未去過尚德停車場A,但估計梓樂由3樓跌至2樓,要「稍為打橫」身體倒地才會出現類似傷勢。馬又稱,停車場樓層不算高,亦可造成強烈撞擊(hard impact)。
稱磚襲頭非全無可能 要好巧合
馬宣立在庭上表示,大致同意郭嘉琪的檢驗結論,至於梓樂會否在墮下前遇襲,他認同梓樂身上沒有兇器重創痕[,不過假如有人以磚頭的平面敲打頭部,或可造成同一位置骨折,「但要好巧合先製造到」,並非全無可能。
對於梓樂手掌有瘀痕,馬宣立與郭嘉琪意見一致,都認為在墮樓事件較罕見,但馬提出另一套解釋,稱墮樓者有時伸手遮擋身體,或會弄傷手指,但不會傷及「凹入去」的掌心。惟馬強調,手部傷痕並非梓樂致命傷口,而且傷口較細小,連深切治療部醫生都未必會記錄。
醫生:或未及反應調整下墮姿勢
陪審員問到,為何梓樂頭部及盆骨最先落地,無本能地以手腳保護自己?馬稱若梓樂手腳先茼a,必定承受更大衝擊力,可能手腳受重傷但不足致死,「有時好唔好彩,跌麉熄捰nawkward(奇怪),就會變成咁鴾U場」。
另外伊利沙伯醫院時任神經外科副顧問醫生麥凱鈞稱,事發停車場3樓與2樓之間高度約4米多,若梓樂在少於1秒內墮樓,未必夠時間有本能反應調整姿勢。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932/19】
明報記者
(死因研訊第20天)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