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煽惑他人七一遊行 朱凱Y胡志偉8人保釋 交證件禁離港
【明報專訊】立法會前議員胡志偉、朱凱Y和梁國雄,以及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及社民連成員等8人,涉煽惑他人參與七一前後遊行等,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共控3罪,暫毋須答辯,至明年2月8日再訊,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各人以原有的1000元保釋外出,但要求各人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以及每周到警署報到等。
8名被告依次為民陣召集人陳皓桓(24歲)、東區區議員曾健成(64歲)和徐子見(53歲)、無業胡志偉(58歲)、東區區議員陳榮泰(56歲)、無業朱凱Y(43歲)、自僱人士梁國雄(64歲)和社民連成員鄧世禮(58歲)。
原定赴聯國開會 陳皓桓斥剝奪自由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轉介區域法院審訊的文件。羅官批准押後及8名被告保釋的申請。被問及被增加不准離港保釋條件,陳皓桓在庭外稱「講鬫n多次唔會走」,又說原定明年3月到外國參加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批評控方以個別案件剝奪其自由。
首項控罪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控告前5名被告今年6月30日在中環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G下,明知而參與一個屬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遊行。
除曾健成和陳榮泰外,其餘6人另被控一項舉行或組織一個未經批准集結,以及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即他們於今年7月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和杜老誌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G下,明知而參與、舉行或組織一個屬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遊行。
據了解,涉案被告明知警方反對七一遊行,於今年6月30日在終審法院外稱遊行是為了反對國安法,就算上訴結果如何都呼籲市民參加。另案中6名被告又在7月1日下午3時由灣仔軒尼詩道出發遊行至杜老誌道一帶。
【案件編號:WKCC438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