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字鐵擊斃工人裁死於意外 研訊揭分判商涉行賄
【明報專訊】石硤尾白田h重建地盤2017年發生奪命工業意外,28歲男工人被工字鐵擊中頭部重傷,送院搶救後即日不治,死因庭早前就事件展開研訊。死因裁判官昨頒下裁決指出,當日綑綁工字鐵架的方式有錯,令鐵架失平衡壓向死者,裁定死者死於意外。就研訊中有證供稱,工程分判商東主曾給「茶錢」賄賂天秤手,裁判官稱會轉介律政司跟進是否涉及刑事罪行。
官:鐵架綑綁出錯肇禍
死者麥永豐(終年28歲)於2017年12月9日發生意外,當時死者父親、胞兄及堂叔麥毅亦同在涉案白田h地盤工作,4人均受聘於毅達工程,但均無吊運工程資格。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裁決時綜合勞工處調查報告及解剖報告指出,案發時工字鐵架綑綁方式出錯,令鐵架被天秤吊起時,失平衡移位壓向死者,令死者肝臟破裂及腰椎骨裂等多處受傷而死,裁定死者死於意外。
東主疑指示給「茶錢」 轉介律政司
周官續稱,事發前大判俊和的管工羅展禧借出對講機給分判商毅達的管工麥毅。雖然羅聲稱對講機是用作指揮雜工,但周官相信羅知道麥會將對講機用作處理吊運工作,認為羅明知而沒有遵守俊和規定,即要管工在場才可吊運。及後天秤手以為發出信號的麥毅是合資格信號員,導致事故發生。周官表示,意外發生後俊和已做調查,並下令只有俊和的員工才可指示天秤手工作,即使分判商的員工有吊運資格,亦不能指示。 周官建議,在地盤吊運時,信號員與天秤手透過對講機對話時必須表明自己身分,讓天秤手得知信號由誰發出。
至於研訊中披露,麥毅因無吊運牌,毅達的東主曾指示麥給「茶錢」予天秤手工作。周官表示該行為有可能涉及刑事罪行,會將案件轉交律政司跟進。
【案件編號:CCDI1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