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周流產胎只准入土 信佛母求酌情火葬
【明報專訊】流產後未能依信仰安葬胎兒,雙重打擊準父母。有信奉佛教的流產者希望火化胎兒,使其「不留牽掛在世」,惟因胎不足24周僅能土葬。食環署稱,不足24周流產胎未能獲簽發死亡證或火葬許可證等,無法使用署方火葬服務。
不欲「寵物火化」 致電部門「個個推波」
陳女士今年9月底已懷胎21周,惟因胎水流血流產。家中信佛的陳女士相信火葬能讓去世孩子投胎,「不留牽掛在世」,惟按現時安放流產胎服務,不足24周胎兒僅能土葬。她稱醫生亦希望為胎兒簽發火葬用的醫生證明書,但礙於政策而未成事,要火葬只能用寵物火化服務。「佢都係人薄A只未成長」,陳女士不欲使用寵物火化服務,胎兒屍體現仍放在醫院,她說胎兒「眼耳口鼻手腳齊晒」、「真係睇到個樣」,語畢失聲痛哭:「所以想做好(後事)。」她已為去世胎兒致電部門冀酌情允火葬,惟「個個(部門)都係推波」。
流產胎火化設施明年竣 食環:現未能發火葬令
食環署7月呈交立法會文件顯示,署方選址葵涌火葬場附近設流產胎火化設施,計劃10月展開工程、明年底完成。協助陳女士的前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希望,設施竣工前署方酌情允許未滿24周流產胎火化。
對於會否使用酌情權,食環署稱,不足24周流產胎未能獲死亡證、醫生證明書、火葬許可證或火葬令,無法使用署方的火葬服務;又說現時和合石墳場「永愛園」提供300個位置安放流產胎,截至11月底已申請安放的流產胎有153。署方計劃在哥連臣角和沙田石門提供同類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