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S豬流感曾發隔離令 專家批未善用既有法例
【明報專訊】葵盛西h8座5樓上月28日錄得首宗確診,政府至周日(6日)公布錄得12宗確診,前晚深夜才將全層居民送檢疫中心,遭學者及醫生批評反應過慢,未善用現有法律採強制行動。特首林鄭月娥昨稱,當局早前已研究立例,要求指定人士接受強制檢測前不准離開特定範圍,惟葵盛西h爆發前未能趕及,認為若更早有法律基礎及應變計劃,可處理得更好。
林鄭:未及立例 可做得更好
港大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屭}昨稱,不明白政府何不引用現行599章條文處理葵盛西h第8座爆發,要求居民強制檢測;政府專家顧問、中大呼吸系統科講座教授許樹昌亦稱,當局應盡早安排第8座5樓住戶強制檢測,並考慮整棟樓的住戶強制檢測。林鄭月娥昨稱,政府立例正是回應葵盛西h危機,承認若更早有法律基礎作應變,「可以處理得更好」。
2003年SARS期間,當局曾引141章《防止傳染病蔓延規例》第24條向淘大花園E座發隔離令,該例於2008年修訂為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並於2009年爆發人類豬流感時被引用向灣仔維景酒店發隔離令。
食衛局長陳肇始昨被問到為何不引用目前法例時稱,將確診個案盡快隔離的做法一直有效,但有些情G要用法律手段,令市民留家等檢測結果,新例主要減低擴散風險。立法會前議員陳凱欣稱,SARS及豬流感疫情已顯示法例有效達至隔離有風險處所,而新冠病毒已列入599章附表中,隔離有關處所是有法可依、有先例可援,「說有關條例在是次葵盛西h用不了,是不能接受的」。
(疫情第四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