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醫療廣告遭投訴 梁家騮覆核指限制過闊違憲
【明報專訊】立法會前醫學界議員梁家騮,在2018年因他有份的內視鏡診涉刊登有標示折扣的廣告,遭投訴違反專業操守。他前日入稟高等法院,向香港醫委會提出司法覆核,挑戰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中,不能公開發布或展示醫療服務折扣資訊及實際收費的限制,認為此限制過度寬闊,對醫生的言論自由構成不合比例的限制,要求法庭裁定相關限制違反《基本法》等法例,或詮釋為只針對失實資訊。
?申請人為梁家騮;答辯人為香港醫務委員會。申請書透露,申請人為一間私人公司的其中一名董事及股東,該公司營運一間醫療中心,而申請人為中心「專科團隊」成員之一。
申請書指出,中心在2018年刊登宣傳「早期胃癌及腸癌篩檢優惠計劃」的印刷及網上廣告,內容包含提及折扣後價錢,網上版另寫有「早鳥優惠」,事後醫委會接獲投訴,指申請人涉違專業操守,因《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限制本港註冊醫生不得「以招徠病人或兜攬生意為目的」發表資料。醫委會定於今年12月8日就事件研訊。
指不合比例限制醫生言論自由
申請書續稱,《基本法》第27條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16條列明保障的言論自由,包括刊登廣告的權利。申請人表示,雖不爭議基於公共衛生而有需要限制醫療資訊發放,亦接受優惠推廣或令醫療服務商業化及影響病人判斷,但守則一刀切限制醫生不能提供醫療服務的折扣資訊,又不准展示或發布服務的實際收費,對醫生的言論自由構成不合比例的限制,亦令大眾無法得知服務真實價錢。
申請書又列出5宗相關案件,案中醫生均因展示或發布折扣資訊,被裁定違反專業操守而遭暫時或永久吊銷牌照。申請人認為,從醫委會過往研訊決定可見,其主要關注只是或會誘導病人選取非必要醫療服務的不實廣告,故現時守則的限制是過度寬闊,要求法庭裁定相關限制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或詮釋為只針對失實資訊。
【入稟編號:HCAL226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