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洗街外判商 表現0分照中標 申訴專員:監管機制欠阻嚇 巡查不足
【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食環署監管外判街道潔淨服務承辦商整體有四大問題,包括監管機制中的「扣分制」及「失責通知書」未能發揮阻嚇作用、沒有善用投訴數據等。公署更發現,食環署自去年4月採用新招標機制後,至今年3月批出14份街道清潔服務合約,涉及3個承辦商的「過往服務表現」評分只有0至3分(7.5分最高),其中一個承辦商過往表現0分,仍獲得6份合約。
食環署自2000年以招標形式,聘用外判承辦商提供街道潔淨服務,去年4月起,署方採用新招標機制,價格評分及技術評分比例各佔50%,有別以往價低者得做法。申訴專員公署發現,食環署對承辦商的監管機制存在四大問題,包括監管機制中的「扣分制」及「失責通知書」未能發揮阻嚇作用,包括扣款金額少及對日後中標影響低;非辦公時間及周末就監管外判商進行的巡查次數比例低;沒有善用投訴數據;以及欠缺中央統籌及規管有關承辦商表現的資料。
外判合約每份均價逾億
失責扣款年均8萬元
報告稱,食環署藉發出失責通知書和扣分制以監管承辦商,接到失責通知書的承辦商會被扣服務月費,去年被扣費的個案有1157宗,涉及275萬元。申訴專員趙慧賢稱,每份兩年期外判合約平均價值約1.1億元,但每份合約平均每年只扣減8.1萬元,比例不足0.1%,難起阻嚇作用。至於食環署發出的4種失責通知書中,只有接到「僱傭失責通知書」會被扣1分,在每宗招標截止前36個月被扣滿3分者,未來5年不獲任何政府部門考慮,但由2009年度至去年度,沒有承辦商被扣滿3分。
無外判商因扣滿分被禁入標
趙慧賢引述食環署稱,接到失責通知書愈多的承辦商,在屬於技術評分項目之一的過往服務表現評分會愈低,有可能影響日後中標機會,但公署發現過往表現0分的承辦商仍能中標,趙慧賢表示非常關注有關機制能否有效起監管作用。公署建議食環署可考慮將「服務欠佳」納入「扣分制」、檢討扣減服務月費機制,以及充分利用過往服務表現一項的分數,以加強失責通知書對承辦商的阻嚇。
公署又發現,食環署去年接獲逾6.9萬宗涉及街道潔淨服務的投訴,較2015年的5.7萬宗增22%,但署方沒有備存投訴內容的分類、投訴是否成立的個案數據、個別地點的投訴分項等,亦無制定街道潔淨投訴熱點名單。
批沒分類投訴內容 倡深入分析
報告引述食環署解釋,現行投訴管理資訊系統有儲存投訴資料,供各區分析及採取相應行動,但公署認為,投訴的內容、地點、時間、種類及相關數據,有助部門綜合及分析問題所在,建議食環署掌握數據資料並深入分析,以了解巿民關注及外判商的不足,從而有系統調配資源改善。
食環:有投標者失責未能中標
食環署發言人稱已落實申訴專員部分建議,現時採用「標準評分表」來評審標書,滿分為100分,其中過往服務表現佔7.5分。發言人續稱,「扣分制」旨在加強保障非技術工人福利,而非監察承辦商服務表現,又表示在新或舊的招標機制下,都有投標者因曾接到失責通知書而未能中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