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鄺星宇刀傷兩人囚一年 官:有計劃 極危險
【明報專訊】民建聯前社區幹事鄺星宇於今年6.12反修例一周年當晚,在港鐵觀塘站外因政見問題與人爭執,揮生果刀傷及兩人,其後又在警署內被搜出受管制壯陽藥。他早前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傷人、管有第一部毒藥共3罪,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12個月及罰款1000元。主任裁判官徐綺薇稱被告預先把生果刀放入褲袋,屬有計劃傷人,行為極為危險,法庭絕不容忍因爭執而使用致命武器的行為。
官:買刀插褲袋 隨時可用
報稱地產經紀的被告鄺星宇(27歲)承認今年6月12日,在觀塘同仁街臨時公共小巴總站襲擊任職記者的男子馮文傑、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馬富善;以及在觀塘警署接見室3號內管有第一部毒藥。辯方求情稱被告已深切後悔,明白暴力不能解決問題,向家人、朋友及傷者致歉。
徐官判刑時強調案情嚴重,雖然背景報告稱被告一時衝動,受情緒低落影響而犯案,但被告在事發前10分鐘買刀,拆開包裝後將包裝放在背囊,把生果刀放入褲袋,明顯是有計劃犯案,以便他隨時拿刀作指嚇或自衛之用,行為極為危險。
曾任社區幹事 獲逾百街坊寫信求情
徐官提及,姓馬事主左手虎口位深層裂傷,造成肌腱受損,需縫超過10針,雖然傷口癒合,但仍隱隱作痛及無力。徐官因應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又考慮到被告過往熱心義工及社區服務,有逾百名街坊聯署替他撰寫求情信,再扣減兩個月刑期,最終判處首兩項控罪共監禁12個月監禁,管有毒藥罪則罰款1000元。
藏受管制壯陽藥罰款1000
案情指出,當晚觀塘站外有反修例街站,被告與5至10人因政見爭執,被告突然衝向人群試圖揮拳,但遭制服在地,被告重新站起後,亮出19厘米長水果刀,混亂間割傷兩人。
【案件編號:KTCC948/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