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潑前妻腐液 囚12年半
【明報專訊】71歲退休老翁不滿50歲前妻指摘他「又老又無用」,去年毆打前妻又向對方潑通渠水。事後前妻有28%皮膚燒傷,身心受創。案件昨於高院判刑,法官潘兆童斥被告對前妻擊襲「冷血」,以20年監禁作量刑起點,考慮他認罪、年老及無案底等,判他入獄12年6個月。
被告鄒景文(71歲)早前承認一項淋潑腐液及兩項襲擊致身體傷害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5月17日,在坑尾村輕鐵站襲擊前妻張成花;同年6月13日,在天水圍嘉湖新北江商場一樓向張淋潑硫酸,以及襲擊一名姓曾男途人。
法官潘兆童引述報告稱,被告與事主20多年前在深圳結婚,育有一對子女,從事裝修生意的被告後來破產,事主又曾有婚外情等,兩人關係轉差並於去年離婚。被告稱因不滿事主「洗腦」令子女憎恨他,去年5月襲擊前妻頭部。淋通渠水前數天,事主來電嘲諷被告,聲稱自己多人追求,被告感被背叛決定同歸於盡。
潘官表示無論被告有何經歷或感受,都不能合理化冷血襲擊,斥被告狳ぁD一生,須重囚被告。
【案件編號:HCCC18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