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偉聰:港人頂上懸刀 劉兆佳:難評估達震懾效果否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生效3個月,警方表示,至9月28日有28人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被捕,暫時僅男子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法官拒准其保釋。曾代表唐英傑的大律師劉偉聰表示,案件仍在「過堂」階段,暫未有足夠案例審視國安法對法制影響,但認為法例不單使「司法質素極度倒退」,亦令大眾噤聲,感到「頭上有把刀」。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說,中央會關注法庭如何審理國安法案件及判刑,現未能評估立法能否達至震懾效果。
警指28人涉危國安被捕 當中1人國安法起訴
據警方資料,截至9月28日,共28人涉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被捕。被捕者中,3人被正式檢控,當中只有24歲男子唐英傑被控以港區國安法的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還押至10月6日再訊;23歲理大生呂世瑜被控無牌藏槍彈等罪,還押至11月20再訊,警方另指稱他涉於網上發表港獨文宣,煽動分裂國家;「快必」譚得志則被警方國安處以國安法之名調查,其後控以《刑事罪行條例》發表煽動文字等,還押至11月17日再訊。
身兼區議員、曾代表被告唐英傑出庭的大律師劉偉聰表示,港區國安法寫得嚴苛,執法機關更是「雷厲風行」,利用霹靂手段執法,使法例「一夜之間」改變香港,令市民須明白「之前的一套不再可行」。他以國安部門拘捕譚得志為例:「講說話大聲點,激烈一點,已經失去人身自由」,形容法例就如將無形之刃掛在市民頭上,「將平時生活好容易踩過界的事,變成罪行」。
劉偉聰認為,政權「有權去做」正是國安法「惡」的地方。雖然法例實施後示威減少,市G暫回復平靜,但對他而言,此正意味政府「壓倒性」地滅聲,令本港「司法質素極度倒退」,法治「遍體鱗傷」。
劉偉聰:許多程序屬「未知數」
首名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唐英傑,被指涉在7月1日駕電單車撞向警員,車上掛上抗議標語。劉偉聰說唐英傑被捕至今經歷的法庭程序,與一般刑事案無異,但提醒案件現在仍是「過堂」階段,尚未接受審判,許多程序仍屬「未知之數」,如有否陪審團參與、是否在本港法庭審理等。
他表示港區國安法實施才3個月,而法例的原則及檢視法例的結果,必須經過案例累積。他保守估計,一宗案件審結及完成上訴,平均需時4年,嘆喟在港區國安法一切「未知」水落石出之前,「中間有幾多人已家散人亡」。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說,所有新法例的成立,均須長時間累積案例,才可形成法律解釋,強調情G普遍,「不獨國安法是這樣」。他又說港區國安法只是一條普通的成文法,現在或未來,均不會更改或撼動本地固有司法程序。
劉兆佳:中央會審視法庭處理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稱,現評價港區國安法效果言之尚早,「有案例、定罪個案,才會見到法例有否威力」。他認為中央不會因為有了港區國安法就「大安旨意」,還會審視法庭能否積極處理審訊的個案,能否達至立法目標。他說近月社會抗爭活動減少,或許與疫情、經濟轉差等有關,未必因為國安法實施,而近月美國屢找事件針對中國,香港事務必然成為中美角力的「工具」,故就算有國安法,「中央是否就放心,未必!」
(國安法3個月)